style="margin-left: inherit; font-size: larger; font-weight: bold;" | 香港区旗 |
| 类别 | 区旗 |
| 比例 | 2:3 |
| 启用日期 | 1997年7月1日 |
| 形式 | 矩形,以红色作底色,中央有一朵五星花蕊的白色洋紫荆花图案 |
| 别称 | 洋紫荆旗、紫荆花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以
红色作底色,中央有一朵五星
花蕊的
白色洋紫荆花图案。底色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红色相同,而紫荆花则是香港的象徵。
香港特区区旗设计在
1990年2月16日定案,
1996年8月10日由
特区筹委会通过使用暂行办法。
1997年7月1日的香港主权移交典礼上,特区区旗首次正式飘扬。
香港在
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最後一面殖民地区旗,在
1959年7月27日至
1997年6月30日期间使用。旗帜设计和其他
英国海外领地一样,以英国
蓝色军旗作底,蓝底,左上方配有
英国国旗,右下方则在白色圆形上配以
港英政府的徽号。
设计
香港特区区旗的形状、颜色、以及洋紫荆图案,无论在旗帜正面或背面看时都是一样。区旗和
区徽的规格和使用方法,由
1997年7月1日生效的《区旗及区徽条例》具体订明。香港政府同时制定了展示区旗和区徽时必须遵从的条件,以下作出相关简述。
象徵意义
旗帜的底色是红色,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底色一样,象徵香港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同时,
中华文化把红色视为喜庆的颜色,而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历史上也曾称为「红军」。因此,红色也有庆祝和爱国的意味。
洋紫荆图案、花蕊以五颗星表示,再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的五星相对应,寓意中国与香港密不可分的关系。区旗只用红白两色,象徵香港实践
一国两制。
早在
1965年,香港已经采用洋紫荆作为自己的
市花,当时新成立的
市政局就用了洋紫荆为标志。
1997年後使用的香港特区区旗设计继续采纳了洋紫荆花的元素。
详细标准
绘制香港特区区旗的定位图如下:
《区旗及区徽条例》
订明了香港区旗的绘画方式。旗帜长宽比例为2:3,矩形,所有旗帜必须以指定比例及定位绘画,方算符合规格。
法例订明区旗旗面的通用尺寸如下:
| 式号 | 1号 | 2号 | 3号 | 4号 | 5号 | 车旗 | 签字旗 | 桌旗 |
|---|
| 长度 × 高度(厘米) | 288 × 192 | 240 × 160 | 192 × 128 | 144 × 96 | 96 × 64 | 30 × 20 | 21 × 14 | 15 × 10 |
以下是区旗用色的大概标准,分别以
HTML RGB 16进位代码
网页颜色模式、
印刷四分色模式(CMYK)、染料颜色、
HSL颜色模式、以及
彩通色板号数表示:
| 颜色 | HTML | CMYK | 染料颜色 | HSL | Pantone |
|---|
| 红色 | #FF0000 | 0-87-99-0 | Chinese red | 0°,100%,50% | 186 |
| 白色 | #FFFFFF | 0-0-0-0 | White | 0°,100%,100% |
殖民地时期旗帜
香港殖民地时期的旗帜设计,在过去一个半世纪历经多番改动。不过,当时修改旗帜的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正式记载修改原因及过程,因此相关史料并不完整。
1843年,当局制定
殖民地徽章,以「
阿群带路图」为设计,类似上方1876年旗帜的右下方设计。徽章背景是
维多利亚港景色,中式及英式帆船各有一艘,岸边有一名中国妇女、两个英国人及若干货物。
1868年,采用此海港风景的香港旗帜,并没有被
港督麦当奴接纳。
1870年,殖民司提出新的旗帜式样:以英国
蓝色军旗(blue ensign)为底,右下角印有白色英国皇冠,其下有「HK」字样(香港英文缩写)。
1873年,「HK」字样删去,皇冠改用彩色;但由於缺乏可靠资料,皇冠的确实式样、是否印有「HK」仍难以确定。
1879年,海军上将许可重新采用早前被废弃、配有殖民地徽章的旗帜设计。
1923年11月17日,港督
司徒拔被问到蓝色军旗上面的白色圆形设计时,指「
山顶的深绿色不配合军旗的蓝色」。殖民司决定徽号上深绿色的文字,应该改用浅蓝、浅棕、渐变至白色而成。1924年5月12日,司徒拔指「旗帜本身和旗帜丛书里的图片多年来并不一致,而且旗帜本身比图片还要不美观,所以需要作相应修改。」
日治时期,日军高压统治香港,废除本地的中国和英国文化,并强迫居民日本生活方式。港日政府为淡化香港的本土象徵,所有英国和中国旗帜一律被取缔。从当时的宣传海报可见,日本国旗变相成为香港旗帜。
香港重光10年後的
1955年,香港确定对1879年徽章的设计稍作修改再用。右下方的海港图像水平线较低,左方山峰图像真实化,帆船、货船位置得以加强。直至
1959年1月21日,
伦敦英国纹章院把新的徽章授予香港,同年
7月27日,香港以此为旗帜设计。旗帜上徽章易为白色圆形衬托的港英政府徽号。徽章上由代表英国的
狮子和代表
中国的
龙共同手执盾牌,盾牌底部画有两艘帆船、顶部是皇冠的图案。另一只狮子直立於盾牌上,手持一颗明珠,盾牌下横放着缀有英文「HONG KONG」字样的带条。此旗帜一直沿用至
1997年7月1日,
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