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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辖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位处珠江口以西,由澳门半岛氹仔路环以及路氹城四个部份所组成。其中澳门半岛北面与中国大陆连接,而氹仔路环本是两个分离的离岛,但後期填海工程把两离岛完全连接,两离岛之间填海得出的地段称为路氹城。东面与香港相距30公里。

澳门由秦朝起被占为中原领土,从明朝开始被葡萄牙人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後,澳门成为葡萄牙“永驻管理”之地,也是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领地。1980年代中葡两国共同探讨澳门前途问题,其後於1987年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定於1999年12月20日葡萄牙结束对澳门的统治,政权移交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诺向澳门实行一国两制,而且保障澳门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权利。

历史

主条目:澳门历史

澳门古称濠镜澳,与香山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粤海屿之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约公元前3世纪),澳门就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地的番禺县。到晋朝咸和6年(公元331年),澳门随香山属东官郡地。而其後隋朝开皇10年(公元590年),香山由东官郡改属宝安县地。自南宋开始,澳门属香山县。据史料记载,宋末名将张世杰与军队曾在此一带驻紮;宋幼主赵昺1279年在澳门海域里淹死。 早期在澳门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鱼与务农种植为生。

澳门在明代史书中记载称为「蚝镜」(濠镜),澳门当时是葡萄牙与中国贸易的主要补给港口。葡萄牙人占领後,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在妈阁庙旁,当地人便回答「妈阁」,於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妈阁」葡萄牙语的译音)。原属於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1557年,葡萄牙人向当时政府取得居住权,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最初由果亚亲王管辖,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1640年当葡萄牙摆脱西班牙统治後,因澳门未曾投降於西班牙,於是被授「天主圣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的称号。

澳门历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驰名於世,明末清初的「西学东渐」中在地区上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亦曾在世界经济的运转中发挥重大作用。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 1844年9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宣布澳门为自由港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国交澳门地租。1851年葡萄牙占领氹仔。1864年葡萄牙再占领路环。1883年葡萄牙再占领望厦青洲1887年,当时的葡萄牙政府方使清政府先後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区治理它处无异」。 1896年,葡萄牙企图再占领附近的大小横琴岛,但不成功。1908年葡萄牙要求展界,并划定澳门的界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於葡萄牙属中立国以及大量日侨居於巴西,没有被日本占领。1955年,葡萄牙颁布了《澳门海外省组织法》. 1961年葡萄牙海外部确定澳门为旅游区,特准设赌。同年11月澳门政府颁布《承投赌博娱乐章程》。在1974年澳门首条陆路连接工具──澳氹大桥落成启用前,民间或运输往来两离岛和湾仔皆用船只,曾有航班设立。

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这使普遍居民大小程度的不满。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国的领土。。而1993年3月31日於北京,由全国人大通过并经当时国家主席江泽民颁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九章145条目另加三附件)成为相当於澳门的「宪法」。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由广东省江门市机械厂承建,但已清拆,现分别改建为「文化中心广场」及「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由中、葡两国元首见证与澳门第127任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交接澳门政权,翌日早上澳门群众欢迎驻澳门解放军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详见澳门政权移交

回归後,澳门在帮会活动被肃清和博彩业结束独家经营,以及中央政府放宽内地居民赴澳旅游政策的背景下,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但社会亦日益分化:贫富悬殊、外劳人数激增等问题仍没有解决,加上前运转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事件,引起了昔日较沉默的澳门人不满。2007年澳门劳动节游行示威人士与警员爆发激烈冲突,其中有警员开枪,引起了国际传媒关注。部分政策和政府官员的言行亦引起公众批评。

政治

主条目:澳门政治
1993年3月31日 由全国人大通过并经当时国家主席江泽民颁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九章145条目另加三附件)成为相当於澳门的「宪法」。根据《基本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每任期为五年,最多可连任一次。澳门的政治环境比较简单,也跟澳门承袭自葡萄牙比例代表制有关。比例代表制容许立法会以每队参选队伍所得的票数比例去决定议席分配,使占主导地位的执政阵营和批判阵营都同时有代表的声音。

行政

主条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首长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为五年,最多可连任一次。现任行政长官为何厚铧。行政长官下有五个司,再下为局、厅、处。行政会由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及社会人士组成,协助行政长官决策。

立法

主条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现有29名议席,12个直接选举产生,10个间接选举产生,另外7个由行政长官任命,每届任期4年。最近一次选举在2005年9月25日(参看2005年澳门立法会选举)。凡居住在澳门七年以上及年满18岁的澳门居民均可参与直接选举,而已注册的「法人选民」组织可参加立法会的间接选举和选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推选委员会委员。

对外事务

根据《澳门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澳门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澳门」(Macau, China)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而属於政治方面的外交事务,则均由北京当局负责。在澳门设有总领事馆,一些国家也有设名誉领事。多数国家的驻香港总领事馆同时为驻澳门总领事馆或由香港兼办对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