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制,为在於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就必须有其从事军职义务。该制度与募兵制为相对用词。通常在实施徵兵制的国家,亦同时实施募兵。

简介

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族群,从军常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选择,而在一定条件下,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徵兵制。

近现代徵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於法国大革命之後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徵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民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历史沿革

中国历史上,徵兵制实施与否常为国家是否强盛的指标。秦朝西汉的徵兵制与唐朝改良後的府兵制都被视为该朝代强盛的主因。另外,东汉或宋朝或清末等朝代的募兵制,也被视为该阶段国力不振的原因。

不过此看法,随人口增加与军事科技进步後,已不合时宜。今主要国家,除少数如瑞士以色列土耳其新加坡中华民国台湾)、南韩等国家实施徵兵制外,多已实施募兵制。美国虽原则上仍保留徵兵的权利(在前由国会通过徵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战争结束後,就不再实施过。

部份国家兵役制度

从未实施徵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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