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人口是百分之5左右 (150万)。到1985
加拿大政府不承认儿子的原住国内助跟不原住 国丈夫。所以人口大概比较大的政府统计。在这个国叫
加拿大有100多个 族和话。
当地原住民组织叫社议会(band council)。按照
印地安法(
Indian Act)每个社议会是一部的加拿大 政府的
印地安暨北方事务部(The Department of Indian Affairs and Northern Development)。最大的
原住民的组织是原住国族联合议会(
Assembly of First Nations) 。非印地安暨北方事务部组织保护
卑诗原住民族长联会(Union of BC Indian Chiefs)和 猛士社会。
按照加拿大的
印第安法有三种的原住民保护
印第安(Indians),
梅蒂人(
Metis),
因纽特人 (Inuit)。
重要日期
1763年皇室宣言:确定第一民族的权利。
1763-1921:政府与第一民族陆续签定条约(Treaties)以分享土地及资源
1867年宪法(91条24款):要求联邦政府保障印地安并划设印地安保留区(Lands Reserved for Indians)
1876年
印地安法(Indian Act):架构国家与印地安的管理关系
1982年宪法(35条):确定原住民族权及条约权(Treaty Rights)。(所谓「条约 权」,包括对于过去以签定条约的承认及未来订定条约的权利)
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断重新定义彼此关系的实质内涵,使其更宽广且更具实质内涵。 (例如以下判决均具有指标性意义:1973年承认原住民族对传统土地的权利、1985年 信托责任、1990年原住民权、1998 年原住民命名权、1999年选举权、2000年历史条 约的承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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