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帝退位诏书》是由大清帝国最後一位皇帝,同时也是中国秦始皇创立皇帝制度以来的最後一位被承认的皇帝爱新觉罗·溥仪1912年2月12日(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颁布的退位诏书,作大清统治中国之最後结束。由於溥仪当时年仅六岁,无行为能力,因此由皇太后临朝称制。辞位正文,全文如下:

另外又颁布两个相关诏书,全文如下:

遂逊位。

计自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後金国,至清溥仪退位,凡297年;若自爱新觉罗·福临入主中国起算,则为268年。退位诏书起草人为张謇

其他

事实上,严格说起来,宣统帝退位诏书共有三道。除了1912年第一道退位诏书外,溥仪於1917年的张勳复辟失败後,也颁布退位诏书,另外,1945年满洲国解散前,溥仪则再颁布第三道退位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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