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统帝退位诏书》是由
大清帝国最後一位皇帝,同时也是
中国自
秦始皇创立
皇帝制度以来的最後一位被承认的皇帝
爱新觉罗·溥仪於
1912年2月12日(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颁布的退位诏书,作
大清统治
中国之最後结束。由於溥仪当时年仅六岁,无行为能力,因此由
皇太后临朝称制。辞位正文,全文如下:
另外又颁布两个相关诏书,全文如下:
遂逊位。
计自
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後金国,至清溥仪退位,凡297年;若自
爱新觉罗·福临入主
中国起算,则为268年。退位诏书起草人为
张謇。
其他
事实上,严格说起来,宣统帝退位诏书共有三道。除了1912年第一道退位诏书外,溥仪於1917年的张勳复辟失败後,也颁布退位诏书,另外,1945年满洲国解散前,溥仪则再颁布第三道退位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