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议事会(或称澳门议事公局葡文忠贞议会)是葡萄牙在澳门地区成立的自治机构,此机构现已不复存在。昔日澳门议事会主要管理澳门葡萄牙人社区的事务,後来转变成市政机构。自19世纪40年代,澳门议事会改名为澳门市政厅,澳门政权移交後,先後易名为澳门临时市政局及今日的民政总署。澳门议事会的办公大楼现已成为澳门历史城区之一部分。

历史沿革

葡萄牙人居留澳门後,在澳门的葡萄牙人经耶稣会会士的鼓励,便於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自治管理。当时成立的澳门议事会,是未经明朝政府同意的。但其後於1586年,澳门议事会却获印葡总督所确认。

在葡萄牙与西班牙合并的时期内,澳门的葡萄牙人按照规定向西班牙国王宣誓效忠,但议事会则按协议继续悬挂葡萄牙国旗。在葡萄牙光复之後,葡萄牙国王若昂四世赐给澳门为“无比忠贞”(n?o há outra mais leal)的称号。

1623年澳门总督到澳门到任就职时,澳门总督亦只负责澳门防务事宜。直至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一世的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後,澳门议事会的权力逐渐削弱,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大。到1933年,葡萄牙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颁布《海外行政改革法》。此时,澳门议事会的权限受到更大的制约,及後澳门市政厅在市政委员会管辖下,只管理澳门之市政事务。

办公大楼

详见主条目[民政总署大楼'

据《澳门纪略》之绘图,澳门市政厅的前身是议事亭,乃一座中式亭楼建筑,为昔日明朝清朝官员与葡萄牙人办理居留、贸易洽谈的地方。其後在1783年,葡萄牙人以80,000两白银购买议事亭地皮,并兴建具葡萄牙建筑风格的澳门议事会大楼为办公之用。现在,昔日澳门议事会的办公大楼已称为民政总署大楼,为澳门历史城区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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