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参议员欧洲美洲部份国家存在过的一种政治职务。顾名思义,获选为终身参议员後便可终身在参议院内担任议员。目前全世界只有义大利仍然完整保留此种制度。

各国概况

义大利

终身参议员在义大利语senatore a vit',由总统任命「在社会、科学、艺术、文学领域有重大贡献」者出任。卸任总统为当然的终身参议员。义大利宪法规定,除卸任总统外,同时只能存在五位终身参议员。其任职既为终身,故不受国会解散的影响。他们的权利与一般参议员相同,包括参与投票表决与竞选参议院议长。义大利共和国成立以来,除奥斯卡·路易吉·斯卡尔法罗总统外,其他总统均曾任命过终身参议员。其中Luigi Einaudi总统在其任内曾先後任命过八人出任此职,为义大利历届总统之冠。

加拿大

过去加拿大的指定参议员为终身任职。1965年修宪後,新任的指定参议员必须在75岁时退休。

南美洲

曾有几个南美洲国家的宪法规定卸任总统可出任终身参议员(西班牙语senador vitalici')。目前大部分国家均以其违反民主精神,已删除相关条文,只有巴拉圭仍有限度地保留:卸任总统可以发言但不能参与表决。在这些国家中最着名的终身参议员也许是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1998年2002年任职),他所享有的国会豁免权使他免受有关违反人权罪行的起诉,直到2000年智利最高法院宣布撤销他的权利。

  • 委内瑞拉1961年1999年间实施过终身参议员制度。先後有六位卸任总统出任,直到1999年制定的新宪法废除此项条款。
  • 秘鲁1979年1993年间实施过终身参议员制度。先後有三位卸任总统出任,直到1993年国会改制为一院制,参议院被废除。

法国

法国第三共和国时期,300位参议员之中有75位是终身职(法语sénateur inamovibl')。这项制度自1875年起实施,1884年以後废止,不再适用於新任参议员,但已经担任终身参议员者不受影响。先後有116人担任过此职,最後一位终身参议员émile Deshayes de Marcère於1918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