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康公,本名姜贷。在位时淫於酒色,敬仲的後代田和为相。周安王十一年(前386年),齐康公被田和放逐於临海的海岛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後来唯一的食邑也被收回,康公只好在钭坡上挖洞为灶,田和自立为国君,是为齐太公。前379年齐康公死。 现山东省烟台芝罘岛老爷顶有康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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