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塔斯曼(
Abel Tasman)(),
荷兰探险家、商人。
他生于荷兰
格罗宁根,在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资助下,他于
1642年和
1644年进行了两次成功的远航,发现了
塔斯马尼亚岛、
新西兰、
汤加和
斐济。
他在17世纪30年代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
巴达维亚至
摩鹿加群岛的航线上服务。
1638年,他将妻子也接到巴达维亚,定居在东方。在其后的数年里,他去过
日本和
巴邻旁。
1642年,他受命去寻找“失落的南方大陆”,
11月24日,他发现了塔斯马尼亚岛,并以荷兰东印度总督
安东尼·范·迪门之名命名其为“范迪门地”。
12月13日,他抵达
新西兰南岛,稍作探索后,他误以为这是
南美洲的南端,于是继续北上,
12月18日,他的船队遭到
毛利人的袭击,损失了4名水手。
1643年1月21日,他发现了汤加,然后回航,途中发现了斐济。他经过
新几内亚岛后,于
6月15日回到巴达维亚。
在1644年的第二次航行中,塔斯曼穿过了
托雷斯海峡,但是他没有意识到
澳大利亚大陆就在南方,错过了发现新大陆的机会。他的航行虽然发现了许多地方,但是没能开辟出新的贸易航线,因此,直到一个世纪后
詹姆斯·库克重新发现这些地方之后,塔斯曼的功绩才被真正承认。
现在,他的名字被列入最伟大航海家之列,塔斯马尼亚岛和
塔斯曼海都以他的名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