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民族
- 湖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2005年末,湖南总人口约6732.1万人,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7位。湖南又是人口密集的省份之一,平均每平方公里319人,比全国平均人口密度高1倍多人口。全省人口中城镇人口2490.88万人,乡村人口4241.22万人,老年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50%。200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9‰,人口死亡率为6.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5‰。
- 湖南有1个特大城市长沙,5个大城市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和常德。
- 湖南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国56个民族,都有居民在境内生活。少数民族总人口达658万人(名列全国第6位,次于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和辽宁),约占总人口的10.21%。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是土家族(264万)、苗族(192万)、侗族(84万)、瑶族(70万)、白族(13万)、回族(9.7万)、壮族(2.4万)、蒙古族(1.6万)、满族(8206人)、维吾尔族(7939人)等。少数民族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但多数在湘西、湘南一带,呈小聚居、大分散态势。全省有1个民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1市7县)、7个民族自治县(即城步、麻阳2个苗族自治县,新晃、芷江、通道3个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100个民族乡。此外,桑植县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也享受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全省民族地区土地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8%。
宗教
- 佛教:1998年,全省有僧尼5000人,居士335万余人,寺院1053处。列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的有:长沙麓山寺、开福寺,南岳:祝圣寺、福严寺、南台寺、上封寺。
- 基督教:在19世纪,湖南省是中国各省中抵制基督教最强烈的一个省。1901年以后,几百名西方传教士进入湖南。1949年,湖南有教堂和传教所827处,属于28个教派,主要有真耶稣教会、内地会、长老会、循道公会、挪威信义会等。开办着名的湘雅医学院。1998年,湖南有教堂及聚会点630处,教徒73万多人。
- 道教:可统计信徒60余万,宫观230多处,道士近万人。香火最旺的是南岳大庙。
- 伊斯兰教:1998年,全省有清真寺44处,穆斯林12万人,主要是从明朝开始聚居在邵阳和常德两地的回族、维吾尔族。
- 天主教:1949年,天主教有教徒6万人,教堂355座。设9个教区(长沙、衡阳、永州、邵阳、湘潭、常德、沅陵、岳阳、澧县),分属意大利方济各会、西班牙奥斯定会和美国苦难会管辖。1999年合并为一个教区。1998年,湖南有天主教堂54处,教徒4.7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