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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民计算田地面积之单位,换算成公制1甲为9699平方公尺,即0.9699公顷,比1略少。

这个单位,源於荷兰人统治台湾时的「morgan」,台湾人台语取其音。1甲为625平方戈(即边长25戈的正方形面积),1戈约为2.5弓,1弓为5营造尺(1营造尺约合32公分)。

台湾荷西殖民时期,甲就是土地的面积单位,郑氏王朝清治时期也沿用了这一制度,台湾日治时期之后,逐渐采用甲和日制单位通用,1甲约合二千九百三十四

中华民国统治台湾后,全面采用公制度量衡,面积单位改为“平方公尺”和“公顷”。但在习惯上,台湾民间一般都使用坪和甲来表示面积,其中“坪”多用于城市、房屋面积,“甲”多用于农地和山坡地。

http://www.phhg.gov.tw/chinese/depart/land/landare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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