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民府(
District Office)是
英国接收
香港新界租借地後,最早设立的新界管治中心。
职责
理民府的主管是
理民府官(於
1974年10月前称
理民府长官,二次大战前称
大人), 向
新界政务司负责,理民府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除一般新界地区行政工作外,包括:
- 土地注册及买卖登记
- 收地赔偿
- 排解纠纷
- 审裁小额钱债案件
- 处理地政事宜
- 委任谘议员
- 向上级反映乡民的利益诉求及代表乡民向上级争取这些利益;
- 解释香港政府的施政计划并争取支持
- 统筹各政府部门在新界的工作
- 蒐集政治情报
- 控制僭建的房屋
- 鼓励及协助地方发展(包括各种建设地方的工程)
- 协助发展教育
- 组织各因紧急事故而来的救灾工作
- 处理社会福利事宜
- 主持与驻港英军的联络工作
另外,战後重光前,理民府亦附设有邮政局,几乎新界的大小事务俱在其管辖之列。
北约理民府之办事处在
大埔运头角里(现为
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总部),
南约理民府之办事处在
加士居道南九龙裁判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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