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政府立法院(
平假名:
りっぽういん;;
英文:
Legislature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Ryukyu Islands)是,
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所设置的琉球政府的
立法机关。立法院的权限包括对琉球地区行使立法权,但美国民政府有权否决立法院之决议。
冲绳回归日本後,琉球政府立法院成为
冲绳县议会。
组织
立法院议员由琉球居民选举产生,为一院制的议会。
会期
- 例会:每年召开一次,自2月1日起召开,会期150天。
- 临时会:必要时,由琉球政府行政主席决定召集。或由四分之一的议员提案。每回会期由会议中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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