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律,是古代
中国音乐的音律。律,本来是用来定音的竹管,古人用十二个不同长度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高度不同的
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高低,故这十二个标准音也就叫做十二律。
从低到高依次为:
黄钟-
大吕-
太簇-
夹钟-
姑洗-
中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
太簇,又作太蔟、太族、大族、大蔟、泰簇、泰族,蔟,音促、cù、ㄘㄨˋ;中吕,又作仲吕;姑洗,洗,音险、xiǎn、ㄒㄧㄢˇ;无射,又作亡射,亡音吴、wú、ㄨˊ,射,音叶、yè、ㄧㄝˋ。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
阳律,叫做
六律;偶数六律为
阴律,称为
六吕,合称
律吕。一般所说的六律包括阴阳各六的十二律。
三分损益法
在
司马迁的《
史记》「律书第三」中写到︰「……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
意思是取一根用来定音的竹管,长为81单位,定为「宫音」的音高。然後,我们将其长去掉三分之一,也就是将81乘上2/3,就得到54单位,定为「徵音」。将徵音的竹管长度增加原来的三分之一,即将54乘上4/3,得到72单位,定为「商音」。再去掉三分之一(三分损),72乘2/3,得48单位,为「羽音」。再增加三分之一(三分益),48乘4/3,得64单位,为「角音」。而这
宫、
商、
角、
徵、
羽五种音高,就称为中国的
五音。
中国音乐中用来定音律的「
三分损益法」,与古希腊「
毕氏学派」中的「
五度相生律」的方法相同。
三分损益与十二律的相关物理
在声学中,声音的高低(如西洋音乐中的
唱名Do、Re、Mi、Fa……)指的是与物体振动的
频率。当我们取一简单物体用来定音高时(如竹管、丝弦),则它的频率与其长度是成反比的关系。如果物体的材质固定,长度愈长,声音愈低。
除此之外,当长度减为一半时,频率将变为原先的两倍;长度增成为原先的两倍时,频率成为原先的一半。我们将这种互为二倍数的特殊比例,定义为彼此互为「八度音」。所以「三分损」(长度变为原先的2/3)与「三分益」(长度变为原先的4/3),彼此之间正是一个「八度音」的关系(4/3 是 2/3 的两倍)。由此,我们便可以从九九八十一的长度出发,试算前述藉由「三分损益」求得的长度,所得到的十二律︰
黄锺︰81;
林锺(由黄锺三分损而来)︰81 * 2/3 = 54;
太簇(由林锺三分益而来)︰54 * 4/3 = 72;
南吕(由太簇三分损而来)︰72 * 2/3 = 48;
姑洗(由南吕三分益而来)︰48 * 4/3 = 64;
应锺(由姑洗三分损而来)︰64 * 2/3 = 42.6667;
蕤宾(由应锺三分益而来)︰42.6667 * 4/3 = 56.8889;
大吕(由蕤宾三分益而来)︰56.8889 * 4/3 = 75.8519;
夷则(由大吕三分损而来)︰75.8519 * 2/3 = 50.5679;
夹锺(由夷则三分益而来)︰50.5679 * 4/3 = 67.4239;
无射(由夹锺三分损而来)︰67.4239 * 2/3 = 44.9492;
仲吕(由无射三分益而来)︰44.9492 * 4/3 = 59.9323;
清黄锺(黄锺的高八度音,由仲吕三分损而来)︰59.9323 * 2/3 = 39.9549。
- 我们注意到最後一个「清黄锺」的长度39.9546,与直接取「黄锺」长度的一半 40.5 仍有一段小小的差距,这就是「黄锺不能还原」的问题。因为在连乘十二次 2/3 或 4/3 後,最後的值不可能达到原始的 1/2。
- 另外,若在定律时不断地使用三分损益的操作,最後一定会出现除不尽的小数,使得在实际制作时容易产生误差。然而在现实上,准确度(Percision)与精确度(Accuracy)绝对有其极限,所以经过十二次的三分损益之後,已经可以构成一个(不甚完美)的音阶循环。这也是为何中西音乐理论中,都不约而同地发展出以「12音阶」为主流的原因。之後才会出现如纯律、十二平均律等不同的改进或修正方法。
从上面所计算出来的结果,我们对照《史记.律书》中的文字,便可发现当中的抄录错误。宋代
沈括的《
梦溪笔谈》,便记载了《律书》当中出现「七分」之类的文字,当为「十分」的误写。因此原文中的黄锺「八寸七分一」为「八寸十分一、81分」才合理。以下列出古音十二律与史记的文字记载比较,并附上与西方「
参考[音名'」与「
十二平均'的误差」计算。
古音十二律 | 史记文字 | 三分损益 | 史记数字 | 西方音名 | 十二平均律 | 三分损益与十二平均律偏差(%) |
| 黄锺 | 八寸七分一 | 81 | 81(更正後) | C | 81 | - |
| 林锺 | 五寸十分四 | 54 | 54 | G | 54.0610 | 0.11 |
| 太簇 | 七寸十分二 | 72 | 72 | D | 72.1628 | 0.23 |
| 南吕 | 四寸十分八 | 48 | 48 | A | 48.1629 | 0.34 |
| 姑洗 | 六寸十分四 | 64 | 64 | E | 64.2898 | 0.45 |
| 应锺 | 四寸二分三分二 | 42.6667 | 42.6667 | B | 42.9083 | 0.56 |
| 蕤宾 | 五寸六分三分二 | 56.8889 | 56.6667 | F# | 57.2757 | 0.68 |
| 大吕 | 七寸五分三分二 | 75.8519 | 75.6667 | C# | 76.4538 | 0.79 |
| 夷则 | 五寸三分二 | 50.5679 | 50.6667 | G# | 51.0268 | 0.90 |
| 夹锺 | 六寸七分三分一 | 67.4239 | 67.3333 | D# | 68.1126 | 1.01 |
| 无射 | 四寸四分三分二 | 44.9492 | 44.6667 | A# | 45.4597 | 1.12 |
| 仲吕 | 五寸九分三分二 | 59.9323 | 59.6667 | F | 60.6814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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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髀算经》提及由於中国古代使用天乾地支,以六十年甲子为一个周期,而60又包含2、3、4、5、6、10、12、15、30、60等公约数,所以不同时期规律出现的天象,会在60年内集中重复,这些看似奇异的现象实际上是可以用数理逻辑解释清楚的。
西方用上f = 2n/12 × 440Hz 以致能将12进制化为10进制。 因此三分损益有可以不是用10进制, 而是用12进制及能解决黄锺「八寸七分一」的误写。
音律与历法的配合
由於音律与一年中的月分恰好都定有十二个,於是在中国上古时代,人们便把十二律和十二月联系起来。依照《
礼记.月令》上的记载,它们之间的对应为︰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夹锺;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仲吕;
仲夏之月,律中蕤宾;
季夏之月,律中林锺;
孟秋之月,律中夷则;
仲秋之月,律中南吕;
季秋之月,律中无射;
孟冬之月,律中应锺;
仲冬之月,律中黄锺;
季冬之月,律中大吕。
所谓「律中」就是「音律的对应」,其徵验的方法则是凭「吹灰」。据说古人将十二根律管里塞入葭莩的灰,只要到了某个月份,相对应的那一只律管中的灰就会自动地飞扬出来,这便是「
吹灰候气」、「
夷则为七月之律」等词汇的典故。当然以今日的观点,吹灰候气并没有现实的根据。
值得注意的一点,十二律中最基本的是黄锺,而
中国历法最基本的则是含有
冬至的月份。《月令》中所列出的,正是以黄锺对应冬至所在的仲冬月份——子月(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