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民间简称“行省”或“省”。

明朝洪武九年,明朝皇帝朱元璋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明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有2个直隶和13个“布政使司”,即合称15

明朝每省机构分置三司: 明朝全国地方行政区划实行四级区划的基本制度,但各省、直隶设置各不相同,有省、府、州、县四级,省、府、县或省、州、县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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