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公尺)-,是国际单位制基本长度单位,符号为m

旧称为「米突」,简称为“米”。中国大陆主要使用“米”这种称法,“-(公尺)-”较少使用;台湾一般使用「-(公尺)-」,「米」则主要用在部分场合或某些用语中(如“百米赛跑”)。中国大陆新版教科书,是采用“米”为正式称法。

科学定义

由1983年开始,“1米”被定义为平面电磁波()在“1/299792458”的持续时间内在真空中传播行经的长度。 而在1960年所订定的旧标准,的橙红射线的波长则作为参考标准。

“1米”最初的标准为本初子午线长度的二千万分之一。也就是由南极北极赤道距离的一千万分之一。但由于后来发现地球不是正球体,所以“1米”的定义改为以铂铱合金制成的国际公尺原器的标准长度。后来激光普及化,“米”的定义改为以光波的波长倍数作标准。但由于不确定性原理的缘故,我们没有可能同时得出长度和时间的精确量度。所以,在1983年,国际度量衡组织改以光速为长度标准的定义,将光速定为299792458米/秒(准确)。

参看

  • < 前页
  • 1
  • 后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