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为
香港三大区域之一。
1898年6月9日,
英国政府与
清政府在
北京签订《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由
九龙界限线以北,至
深圳河以南土地,连同附近233个岛屿,为期99年,到
1997年为止。由於新租-(借)-的土地并没有一个统一名称,所以英国人便把这块土地称为「
New Territories」(即「新领土」),中文名称「新界」,可指为「新的边界」之意。分隔租-(借)-地(新界)和割让地(九龙)的界限线後来被发展为
界限街。新界本指界限街以北至
深圳河以南之土地,唯因城市发展,界限街以北至
-(狮子山)-以南之土地已归入
九龙一部分(或称作
新九龙)。
地理及行政区划
根据香港
地政总署测绘处於
2003年12月公布,新界面积为747.18平方公里。连同
大屿山等其余233个
岛屿计算,总面积则为975.23平方公里。辖下共有9个分区,每区均有其各自的
区议会:
而
立法会选举选区则有两个:
- 新界东:包括北区、大埔、沙田及西贡(7个议席)
- 新界西:包括荃湾、屯门、元朗、葵青及离岛(8个议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