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表演项目,是指那些为了推广和发扬自身,或以能升级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为目的的体育运动。除了奥运会外,在其它规模的运动会期间亦会有若干表演项目。
表演项目最初是在
1912年的
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被正式引入。当时
瑞典人为奥运会加入了一项名为
glima的
北欧传统式
摔跤,而该项目所获得的
奖牌数并不被官方计算在内。随后,许多的历届
奥运组委会都会在奥运会期间加入至少一个表演项目,所加入的项目通常都是那些举办国所具有的很典型且很流行的体育运动。例如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的
棒球比赛和
1988年汉城(今首尔)
奥运会上的
跆拳道比赛。
自1912年至
1992年间,有两届夏季奥运会没有设置表演项目。有些表演项目例如1912年美国的棒球和1988年韩国的跆拳道都在随后几届奥运会中升级为正式的比赛项目。奥运会表演项目的奖牌设计同正式比赛项目所颁发的奖牌相同,只是体积小一些,其奖牌数也从不做官方统计。
奥运会表演项目在1992年被搁置,由于竞赛项目的不断增加,且
国际奥委会要求在奥运会期间平等对待正式项目和表演项目,
http://www.olympic.org/uk/games/past/innovations_uk.asp?OLGT=2&OLGY=1992 这使得奥运组委会很难给予每个比赛项目以足够的重视,表演项目也因此不再成为今后奥运会上的必需项目。然而,
中国奥委会已经被允许在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组织一场武术比赛,但该比赛至今(
2007年1月)尚未被视作北京奥运会的表演或示范项目。
http://www.newsgd.com/culture/culturenews/200510140032.htm,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05-10/16/content_3621265.htm 从1984年夏季奥运会开始,两项属于
残奥会的比赛 (男子和女子的
轮椅竞赛) 被加入到夏季奥运会的
田径大项当中。这些比赛也被普遍认为是表演项目,但事际上它们属于残奥会。另外,残疾人
高山滑雪和
越野滑雪(仅在1988年)也曾分别被视作1984年和1988年
冬奥会的表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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