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 - 英国 - 苏格兰

地理

苏格兰位於大不列颠岛北部﹐南边为英格兰﹐北、东、西三面滨临大西洋北海爱尔兰海。西岸高峻曲折﹐多峡湾﹔东岸沿海分布有平原。周遭有-(zh-hans:设德兰;zh-hant:雪特兰;zh-hk:设德兰)-奥克尼-(zh-hans:赫布里底;zh-hant:赫布立;zh-hk:赫布里底)-(Hebrides)三个群岛以及茂尔岛(Isle of Mull)、艾拉岛(Isle of Islay)与阿伦岛(Isle of Arran)等岛屿。海岸线总长3,700公里,面积78,772平方公里。

苏格兰全境多高地,北部高地海拔在600至1000米之间。格兰扁山脉(Grampians)的本尼维斯山(Ben Nevis)海拔1343米﹐为英国最高峰。山间多小型构造湖。南部高地面积较小﹐海拔一般不超过600米﹐河谷区有局部平原。中央低地为一裂谷﹐形成克莱德河(Clyde)、泰河(Tay)等河谷地﹐南北宽约50公里﹐土壤肥沃﹐丰富﹐为苏格兰人口和城镇集中区。气候温湿,1月平均气温4℃左右,7月14℃左右。东海岸年降水量约600毫米﹐西海岸可达1500~2000毫米,秋季常有暴风雨暴风雪

行政区划

今日的苏格兰行政区划,全境含周遭离岛共被分为32个统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y Region),是根据1994年(苏格兰)地方政府法案,於1996年4月1日起开始使用。但是,有不少苏格兰人还是习惯原本分为33个区(Region)的旧分法,苏格兰的「区」在性质上因为与英格兰及威尔斯的「郡」(County)性质接近,因此常常被误称为郡,「区」的底下还有第二级的次区划「次区」(District),这套分法是自1975年5月16日起启用。1996年的行政区重划除了在分区数量上有小小的不同外,最关键的一点在於将原本的「区」「次区」两级制简化为一级制。

在此之前,苏格兰的次区划的确称为郡(Administrative County,行政郡,自1889年时启用),而在1889年之前,原本都是使用起源於中古时代的市(City),自治市(Burgh,相当於英格兰的Borough),与教区(Parish)这类旧行政区划。

32个统一管理区包括了:

  1. Inverclyde(印弗克莱德
  2. Renfrewshire(伦弗鲁郡
  3. West Dunbartonshire(西丹巴顿郡
  4. East Dunbartonshire(东丹巴顿郡
  5. Glasgow(格拉斯哥市
  6. East Renfrewshire(东伦弗鲁郡
  7. North Lanarkshire(北拉纳克郡
  8. Falkirk(弗尔柯克
  9. West Lothian(西洛锡安
  10. Edinburgh(爱丁堡
  11. Midlothian(中洛锡安
  12. East Lothian(东洛锡安
  13. Clackmannanshire(克拉克曼南郡
  14. Fife(法夫
  15. Dundee(丹迪
  16. Angus(安格斯
  17. Aberdeenshire(亚伯丁郡
  18. Aberdeen(亚伯丁
  19. Moray(莫瑞
  20. Highland(高地
  21. Na h-Eileanan Siar(Western Isles,埃利安锡尔
  22. Argyll and Bute(阿盖尔-比特
  23. Perth and Kinross(珀斯-金罗斯
  24. Stirling(史特灵
  25. North Ayrshire(北艾尔郡
  26. East Ayrshire(东艾尔郡
  27. South Ayrshire(南艾尔郡
  28. Dumfries and Galloway(丹弗里斯-加洛韦
  29. South Lanarkshire(南拉纳克郡
  30. Scottish Borders(苏格兰边区
  31. Orkney Islands(奥克尼群岛,北方离岛,不在图上)
  32. Shetland Islands(设德兰群岛,北方离岛,不在图上)
注:1975年实行的9个行政区(相当於“郡”)及3个岛区分别为: 高地区,格兰扁区,泰赛德区,法夫区,中央区,斯特拉斯克莱德区,洛锡安区,博德斯区,丹弗里斯-加洛韦区,奥克尼(岛区),谢德兰(岛区),西部群岛(岛区)

主要城市

苏格兰境内有六个指定市(Designated City),依照人口规模大至小,依序为:

文化

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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