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通常简称
精省、
冻省、
台湾省虚级化,是
中华民国政府根据
民国86年
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於民国87年(
西元1998年)将
台湾省政府裁撤、移除公法人地位,并简并改组为
行政院派出机关的政策与过程。
结果
1998年,才刚在
1994年民选出来的台湾省省长
宋楚瑜任满後撤职,恢复官派的省主席,由
总统任命。
宋楚瑜也成为台湾省第一位也是最後一位的民选省长。
台湾省政府自此以後正式成为了谘询机关(有「政府」之名,而无政府之实),组织被大量精简,功能也大幅萎缩。
台湾省议会也改为「台湾省谘议会」,没有实行地方自治或是监督施政的权利。
2006年1月24日,
行政院院长
苏贞昌宣布台湾省主席任满後将不再提名,
2006年1月25日由
郑培富以台湾省秘书长兼接任台湾省代理主席
2007年12月7日总统令:任命行政院政务委员林锡耀兼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并为主席。
另一方面,省立组织从
1999年开始亦改制为国立,例如省立高级中学改制国立高级中学、省立医院改制为卫生署立医院等。
不过在精省後,行政院又陆续成立了中部办公室、南部办公室等机关,就编列而言几乎接收所有原台湾省政府的编制,除了少掉省长一职外,实际上并没有明显的精简人事。
省政府
- 首长:主席(林锡耀)、副主席(二人)、秘书长(现任省秘书长为郑培富)、副秘书长(二人)
- 省府委员:共九人(含正、副主席)
- 行政组室:资料室、秘书室、法规会、人事室、会计室、政风室
- 业务组室:民政组、文教组、经建组、财务组、社会及卫生组、公共事务管理组
- 特殊单位:十二区车辆行车事故监定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
省谘议会
- 谘议长:一人
- 谘议会议员: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谘议长)
- 业务编组:议事组、研究组
- 行政编组:行政组、人事室、会计室
- 特殊单位:国立台湾议政博物馆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