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南越国境内的民族,大部份是属於
古越族的土着居民,另有来自中原的数十万移民。境内的古越族又分成
南越、
西瓯、
骆越等支系。南越族聚居于今广东北部、中部和广西的东部一带;西瓯聚居于今广西
西江的中游以及
桂江流域和越南北部的一些区域;骆越聚居于今广西
左江、
右江流域,越南
红河三角洲及贵州的西南部。
政治制度
南越国因为是在秦朝南海、桂林、象三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且南越国的开国君主赵佗也曾为秦朝的南海郡尉,所以南越国的
政治制度大部分是沿袭秦朝的;后来因为又臣属于汉朝,所以汉朝的政治制度对南越国的影响也很大。
南越国的行政制度沿袭了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以独立国家的姿态分封了一些
王侯,形成了和西汉基本类似的郡县制和
分封制并行的行政制度。在郡县制上,赵佗保留了大部分秦朝的郡县设置,同时为了加强有效的统治,又增设了一些郡县。在分封制上,据文献记载的有
苍梧王、
西于王、
高昌侯等。
南越国的职官制度可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是一个体系宠大的官制系统。在中央官制中,包括有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
丞相、丞相的助手
内史、监督百官的
御史、指挥禁军的
中尉、辅王的
大傅等掌握着南越国内政外交的重臣,还包括有
郎、
中大夫、
将、
左将、
校尉、
食官、
景巷令、
私府、
私官、
乐府、
泰官、
居室、
大厨、
厨官、
厨丞、
掌御、
少内等文武百官。在地方官制中有
假守、
郡监、
使者、
县令、
啬夫等。
南越国还有和中原政权相似的其它一些政治制度,比如实行
户籍的制度,实行
纪年的制度,用
汉字、用中原
度量衡的制度,预立
太子制度。这些来自于中原的制度对治理南越、改变南越原本局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军事制度
南越国的军队来源于秦征岭南时的50万大军,南越国建国之后,一些古越族人也加入到这个军队中。南越国的军事官职有将军、左将军和校尉等,军队的总人数应该为50万以上,兵种包括有
步兵、
舟兵和
骑兵等。在南越国墓葬出土的
兵器中,主要分为
青铜兵器和
铁兵器,其中青铜兵器又占了绝大多数,这反应了当时南越国铁器的稀缺。当时,南越国的士卒主要配备的武器为青铜制的短
剑、
矛、
镞和
弓矢等;而将官则使用铁剑和铁矛。
民族政策
南越国的民族政策沿龚了秦朝南海郡尉任嚣、赵佗起就实行的“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对汉族和越族之间的相互融合起了积极的作用。秦平南越和南越国建国的初期都是以中原汉人为主要依靠力量的,后来逐步吸收了许多越人加入到南越国的政权里来,比如丞相吕嘉、左将军
黄同等都是越族人,然后让他们去治理越人,以增加越人对南越国政权的认同感。同时南越国政权还在境内的一些民族复杂的地区分封了当地越人为王侯,比如在交趾郡分封的西于王等,让其自治,也增加了越人的认同感。在生活习性方面,在赵佗的带动下,南越国政权的汉人开始遵从越人的风俗习惯,入境随俗,并且汉越之间的通婚也越来越普遍,连王室也盛行,比如第五代南越王赵建德的母亲就是越人。这些政策为南越国的政权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都起了很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