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首先指对应于
自然领域的知识,经扩展、引用至
社会、
思维等领域,如
社会科学。它涵盖两方面含义:
- 致力于揭示自然真象而对自然作理由充分的观察或研究。这一观察通常指可通过必要的方法进行的,或能通过科学方法——一套用以评价经验知识的程序而进行的。
- 通过这样的研究而获得的有组织体系的知识。
科学知识指覆盖一般
真理或普遍规律的运作的
知识或知识体系,尤其指通过科学方法获得或验证过的。科学知识极度依赖
逻辑。
“科学”名词演变及含义
科学,顾名思义,指“分科的学问”,学问发展至近代知识分科不断细化,分科学问日趋发达,故称“科学”。中国传统上将所有的知识统称“学问”,古代将关於自然物道理的学问称为“物理”,因此古代的物理即是自然科学,数学学科独立於“物理”。“科学”一词初由近代日本学界使用,对应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欧洲语言中该词来源於
拉丁文scientia,意为「
知识」、「学问」,在近代侧重关於自然的学问,而自明代时中国则称为格致,即
格物致知,以表示研究自然之物所得的学问。直至
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出版的许多科学书籍多冠以「格致」或「格物」之名。甲午海战以後,中国掀起了学习近代西方科技的高潮,清末主要通过近代化之路上走在前面的日本学习近代科学技术。许多人认为,中国最早使用「科学」一词的学者大概是
康有为。他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中就列举了《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等书目。
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使用「科学」一词的频率逐渐增多,出现了「科学」与「格致」两词并存的局面。在
中华民国时期,通过
中国科学社的科学传播活动,「科学」一词才取代「格致」。
从准确、可验证性并能达到普遍公认的角度讲,科学一词指
自然科学。社会的学问也可采用研究自然的一些类似方法,社会学科方面的学问称为
社会科学。人文的学问有些人称为
人文科学,但有些人则不把人文的学问归入科学。狭义的科学指自然科学,狭义的自然科学不包括
工学。科学和
工程技术一起又往往合称
科学技术,简称
科技。稍广义的科学又分为
理论科学和
应用科学。这是对科学涵盖领域的界定、认识。
在
中国大陆,教科书上一般将科学分为
自然科学(或称为
理科)、
人文和
社会科学(或称为
文科)。而诸如
心理学、
哲学(有别于科学)在中国(尤其是大陆)与
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等概念被认为存在划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况。因而“科学”一词常被模糊地使用。工程学科称为
工科,理科和工科合成
理工科,而文科和理科又合称
文理科。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1978年),科学被解释为:
- 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
- 合乎科学(精神、方法等)的。
对於科学的理解,一种观念认为符合事实的或者被实验验证为正确的学说才叫科学,错误的学说则不符合科学。另一种观念则认为,所有的学问都是科学,在可验证的学问、科学领域,科学观点有正确的、有错误的,在人类认识发展的过程中将不断考察、确定已经存在的以及新产生的科学观点、学说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并且,随着人类认识的拓宽加深,建立在我们今天认识局限性基础之上的公认正确的一些科学学说,可能在将来将被验证为不正确或者有不正确的成分。
科学与哲学
近代的科学,旨在理性、客观的前提下,用知识(
理论)与实验完整地证明出的真理。是指以
培根倡导的
实证主义,
伽利略为实践先驱的
实验方法为基础,以获取关于世界的系统知识的研究。分为以
自然现象为对象的
自然科学和以
社会现象为
对象的
社会科学。与
艺术,
哲学,
宗教,
文学等相区别。现代科学,还包括以人类
思维存在为对象的
思维科学。
对于科学的核心特征或者说所谓
科学精神,随着人类的进步,有不同的观点,目前一般认为科学具有如下特征:
- 理性客观:从事科学研究一般不以“神”、“鬼”、“上帝”为前提(一些科学家信仰宗教,但是科学本身是理性思维的结果),一切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 可证伪:这是来自卡尔·波普尔的观点,他认为科学的理论不应当在一切情况下都成立,必须存在一个错误的可能(即,当某种情况出现时,就可以说明科学理论是错误的),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观察证伪的现象来验证科学理论的正确与可靠。
- 存在一个适用范围: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
- 普遍必然性:科学理论来自于实践,也必须回到实践,它必须能够解释其适用范围内的已知的所有事实。
科学还可以分为从
理论和
应用等多个层次。
在与社会进步的相互作用中,科学对
实践的指导作用得到不断加强,
科学体系本身也不断壮大,它对人类历史的重大影响日趋显着。
另见
科学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