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岛撤退是发生在
民国四十四年(
1955年)
2月,
中华民国政府在
美国第七舰队护航下将
大陈岛上的18,000多名居民全部撤退到
台湾,这批「移民」登陆後,因「义无反顾」、「摧家毁舍」,选择追随国军来台,故被称为「大陈义胞」。
背景
1949年中华民国失去
中国大陆的治权,退守到西南山地与东南沿海的岛屿一带,继续进行作战。
1950年,
解放军逐步进军沿海岛屿。春、夏之际,血洗
舟山群岛,占领
海南岛,加上西南山区的部队逐步退到泰缅边境,中华民国国军仅有固守
台湾及
金马与浙东诸岛,并发动沿海的游击突袭战术,来牵制干扰解放军。
1955年1月18日,
解放军突击
一江山岛,在激战一日过後,攻下一江山岛。由於一江山岛是
大陈岛的屏障,在失去一江山岛後,大陈岛的防守也相对困难很多,加上以距离而论,台湾到大陈岛的距离较到中国大陆远,在物资补给上相对不易,解放军的
米格-15战斗机在当地拥有
空中优势,而
国府方面也与
美国签署《
中美共同防御条约》,而金门、马祖及大陈岛都不在共同防御的范围之内(防御范围仅限於台湾与
澎湖),经过多方评估後,最後国民政府决定主动撤离大陈岛,将大陈岛上的居民与军队全数迁移至台湾,加强巩固对台湾本岛的防守。
过程
1955年2月8日,政府开始进行第一批的居民与军队的撤离,由
蒋经国负责指挥进行相关行动。撤离的行动一共进行了四天,至
2月11日完成最後一批居民与军队的撤离,此时
大陈岛上已无居民,蒋经国亲自降下了大陈岛上的最後一面
中华民国国旗後,离开该地并裁撤
中华民国浙江省政府。
在撤离路线上,美国方面因应中华民国请求,派出
太平洋第七舰队护航并协助大陈军民撤离,也使撤离行动得以和平顺利的进行与落幕。总计大陈岛四天一共撤离了全数大约28,000名的居民与军队,其中的军人则移防至
金门、
马祖等地。
来台後
撤离的大陈居民先是都在
基隆港上岸,而後政府将其安置到全台湾各地,包括花莲、台东、台北、高雄都有大陈岛的居民被安置,而他们的後代更是散布在全台各地。今天在台湾仍可以见到「大陈新村」、「一江新村」等安置大陈居民的地方所在。
为表扬他们对中华民国政府与
反共立场的支持,这批撤离的居民在当时多被称为「大陈义胞」。由於他们的命运曾与
国民政府紧紧结合,来台後的大陈居民大多对国民党及蒋家有着很强烈的情感认同,日後投效军旅、公务者不在少数。而在大陈居民的居住区更是有人修建「蒋公庙」,庙内祭拜
蒋中正,以表达对蒋家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