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 - 中国 - 北京

近代

晚清时期(1860年-1912年)

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以后,外国使节和传教士得到允许进入北京,在城内各处兴建教堂,使馆则集中在东交民巷

中华民国初年(1912年-1928年)

1911年辛亥革命后,民国元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定都南京,同年3月迁都北京,直至民国十七年中国国民党北伐军攻占北京,张作霖逃回东北,北洋政府垮台。起初北京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仍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直辖於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京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优秀的文化教育机构,如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北京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

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北之前(1928年-1949年)

北伐战争后,中国的首都迁到南京,北京被改名为北平特别市,同时撤销京兆地方。1930年6月,设北平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12月复升为院辖市。这一时期,北京虽然不具首都的地位,但在文化教育方面仍有相当的优势,被外国人称为“中国的波士顿”。 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被日本占领,在这里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将北平改名为北京1945年8月21日日本已投降,第十一战区孙连仲部取得北京,并重新更名北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

1949年1月31日傅作义率领25万国民革命军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平解放北平市。同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