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匈帝国是存在于1867年1918年间的一个中欧共主邦联国家。当时的匈牙利王国奥地利帝国组成「帝国议会所代表的王国和领地以及匈牙利圣斯蒂芬的王冠领地」联盟,匈牙利国王与奥地利国王是同一个人。匈牙利对内享有一定程度的立法、行政、司法、税收、海关等自治权,外交和国防等对外事务方面则与奥地利一样,统一由帝国中央政府处理。

奥匈帝国是匈牙利贵族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在争取维持原来的奥地利帝国时所达成的一个折衷解决方法。它的首府设在维也纳,是当时仅次於俄罗斯帝国欧洲第二大国,人口仅次於俄罗斯帝国德意志帝国,居於第三位。它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内政主要由组成它的十一个主要民族之间的商议所决定。当时欧洲各地民族独立思想不断发展,虽然奥匈帝国在其成立期间不断有民族起义和其它纠纷,但在它所存的约50年间整个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实现了现代化,许多开明的改革得以施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解体。

领土

一般将奥匈帝国的领土分为两个部分:内莱塔尼亚(Cislethania)和外莱塔尼亚(Translethania)。

狭义的内莱塔尼亚仅指莱塔河以西的部分,即奥地利,但广义的内莱塔尼亚还包括斯洛文尼亚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加里西亚达尔马提亚等地区。这部分被统称为“帝国议会所代表的王国与领地”。

外莱塔尼亚,即莱塔河以东的部分,也不只包括匈牙利,而且还包括斯洛伐克特兰西瓦尼亚克罗地亚。这部分领土被统称为“圣斯蒂芬的王冠领地”。圣斯蒂芬一世是匈牙利的第一位基督教国王,他后来被尊为圣人

行政区划

内莱塔尼亚的王国和领地包括 外莱塔尼亚包括: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 (Bosnien und Herzegowina)属于独立的帝国直辖省份,由匈牙利和奥地利共同管理。

奥匈帝国的建立:1867年的折衷方案

1867年2月建立奥匈帝国的折衷出于多种原因。在此之前,奥地利帝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1804年1867年)。但19世纪中叶以后,这个帝国被削弱了许多:1859年意大利独立战争使它在意大利的势力被削弱;1866年普奥战争迫使它退出德意志邦联,同时匈牙利对维也纳的统治也非常不满。在帝国的其它许多地区民族主义思想也不断加强。匈牙利对奥地利的统治不满出于多种原因,其中之一是奥地利在俄罗斯帝国的支持下对1848年匈牙利革命的镇压。

为了保障奥地利皇帝在匈牙利的地位,弗朗茨·约瑟夫皇帝与匈牙利的贵族举行谈判,寻求一个可以使他们支持他的折衷方案。一些政府官员劝告弗朗茨·约瑟夫与所有民族运动家谈判,来建立一个联邦国家。他们担心单独与匈牙利贵族谈判会遭到其它民族更大的反对。但弗朗茨·约瑟夫无法忽视匈牙利贵族的势力,而这些贵族只肯接受一个他们与奥地利传统贵族之间的二元体。当时,罗马尼亚斯拉夫人等,亦曾要求参予政权,建立多元(七元)政府,但基於奥地利和匈牙利贵族的反对,此方案被废除,而奥匈二元帝国则正式建立。

匈牙利贵族尤其要求皇帝特地在匈牙利加冕为匈牙利国王来证明匈牙利在帝国内的特权。他们还要求在布达佩斯设立一个有立法权的议会,这个议会设立的法律在历史上归属匈牙利王国的地区有效。这个议会的组成保证匈牙利人(尤其是其贵族和市民阶层的精英)在其中占多数,而国内众多的罗马尼亚斯拉夫人少数民族则基本上无权。

政府结构

奥匈帝国有三个不同的政府:匈牙利政府、奥地利政府和一个位于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匈牙利和奥地利各有各自的议会和自己的首相。皇帝的权力理论上是至高的,但实际上是有限的。皇帝的中央政府负责陆军海军外交和对外贸易

奥匈帝国内的一些地区如贾利希亚和克罗地亚享受特别地位,它们拥有特殊的政府形式。

两个地区的共同政府由一个共同部长会议组成,这个共同部长会议的成员包括三个部长(财政、军事和外交),两个地区的首相,一些大公和皇帝本人。两个议会各派出一个代表团,各六十人分别对共同部长会议的财政计划及其他议案讨论,这样每个地区政府对共同政府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力,不过总括来说,议会的联席是没有甚麽真正的权力,因为它仅能互相提出照会,在奥、匈两代表团两次照会均无法达成共识时,才分别进行表决,由始至终它都不能对中央的事务进行共同辩论及质询。行政上,最终共同政府的部长仅对皇帝负责,而非议会及人民,而皇帝本人有权对外交和军事政策作最后决定。

两个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权力交叉往往导致摩擦和低效率。尤其军队在这方面受到阻碍。尽管军事是中央政府的职权范围,但奥地利和匈牙利政府有“征兵、提供驻扎地、运输和补给,以及负责军队人员民事的和非军事事务的责任”。因此每个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决定有很强的影响力,而每个地方政府都使用每一个机会来扩大它们自己的权力。

两个地区之间奥地利部分占总人口的约57%以及主要经济资源。从1867年开始两个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最大的争执是关于每个政府向中央政府交纳多少费用的问题。在帝国组成初期,奥地利部份负担帝国总体开支百分之七十,匈牙利部分负担百分之三十。这个问题每十年进行一次协商,而每次协商都造成很大的争议。尤其是从1900年代中开始(1906年4月)匈牙利的议会中民族主义者占多数和组织政府开始,这个争议问题造成了一个持久性的宪法危机。1907年10月和1917年11月,这个问题在一个“始终如旧”的基础上暂时获得解决。

民族关系

奥匈帝国民族组成
 日耳曼人 24%
 匈牙利人 20%
 捷克人 13%
 波兰人 10%
 乌克兰人 8%
 罗马尼亚人 6%
 克罗地亚人 5%
 斯洛伐克人 4%
 塞尔维亚人 4%
 斯洛文尼亚人 3%
 意大利人 3%
在帝国的两个部分起支配作用的两个民族其实都是少数民族:在奥地利部分,日耳曼人只占36%,而在匈牙利部分,匈牙利人也不到半数。

捷克人、波兰人、乌克兰人、斯洛文尼亚人和意大利人都试图在奥地利部分获得更大的发言权。

同时在匈牙利部分,罗马尼亚人、斯洛伐克人、克罗地亚人和塞尔维亚人也向匈牙利人的统治挑战。罗马尼亚人和塞尔维亚人还争取与新成立的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王国合并。

相对于在奥地利部分的德国统治者来说,匈牙利的统治者更不愿交出他们的权利。但1868年,在他们获得自主权一年后,他们授予克罗地亚王国部分自主权。

奥匈帝国内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是语言的问题。哪些语言是官方语言或官用语言总是一个问题。少数民族总是希望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以及教育他们自己的语言。比如1897年4月5日奥地利首相下令在波希米亚将捷克语和德语作为同等的内部官方语言,结果受到整个帝国德国民族主义者的抨击。最后这位首相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