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日本军国主义战犯的其中一类。日本称为A级戦犯。另外两类日本战犯分别为乙级战犯丙级战犯

详细的定义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卤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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