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原名陈毅,字公侠(亦称公洽),号退素浙江绍兴人。中华民国陆军一级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後,曾任台湾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其间发生二二八事件。之後因劝告蒋介石要看开大陆沦陷,被蒋介石於1950年处决。

早年

陈仪早年接受私塾教育,曾入读浙江求是书院1902年日本留学,期间曾参加光复会日本士官学校五期步科毕业,1909年回中国。1911年辛亥革命时参加浙江独立运动。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陆军部长,兼陆军小学校长。1917年日本陆军大学深造,第一期毕业。1920年再回中国,在上海营商。1925年孙传芳主政浙江,委陈仪为浙军第一师师长,之後转任第一军司令、浙江省长。1926年,陈仪投向北伐中的国民党,被任为国民革命军十九路军军长。但手下部队再次倒戈,於是下台,出国到欧洲考察兵工。回中国後被蒋介石委以兵工署署长,颇获赏识,之後转任军政部次长。1934年闽变结束後,调任福建省主席兼绥靖主任,整理福建军政。

台湾

主条目:二二八事件

1935年日本在台湾举行「始政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陈仪奉命到台参观,对日本人统治下台湾的高速发展感到惊讶,特别是相对中国大陆多年战乱下的停滞不前,令他感到深省。之後陈再派人到台湾考察,於1937年出版《台湾考察报告》,建议福建经济学习台湾。1943年开罗会议中,同盟国声明战後台湾归还中华民国1944年4月,中华民国行政院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任陈仪为主任委员。调查委员会对日治下台湾的经济、政治、民生、军事等各方面作出颇为详细的调查,报告书长达四十余万字。之後提出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亦获得接纳。日本投降後,蒋介石於1945年8月29日委任陈仪为台湾行政长官,之後兼任警备总司令。10月24日,陈在美军将领陪同下从上海飞抵台北10月25日陈仪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及同盟国,接受台湾日本总督兼司令安藤利吉的投降。

陈仪治台时期,经济上实行统制政策。除了将日人留下的企业大部分收归国有经营外,还规定米、盐、糖、煤油等民生产品,由官方统一定价收购。对烟、酒、火柴等物品的专卖加强限制。陈仪接收台湾後,大量高层负责日本人返回原国。台湾本省人在多年日本统治下,多有不通晓书写中文及说北京官话;在当时政策下,原有职位多改由大陆抵台人员担任。从大陆到台湾的军政人员,质素参差,良莠不齐,不时与民众发生冲突。此外,台湾工业及农业生产在战後数年出现倒退,经济上一度出现了颇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致使台湾社会民怨沸腾。

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爆发。台北的政府人员与民众的冲突,引发岛上各地本地人对政府的抗争。3月8日蒋介石从大陆调来援军後,以陈仪为长官的政府,对民众展开了血腥而且非常不必要的镇压。估计有一千至一万五千名台湾人被捕後遭屠杀;当中包括地方议员、医师、律师、新闻记者、教师、画家等社会菁英。

3月22日,陈仪被国民党三中全会撤职。5月11日,陈返回大陆,改任国民政府顾问。5月16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亦撤销,改组为省政府。

被捕

1948年8月6日,陈仪再被蒋介石委任为浙江省主席。次年1月,陈尝试策动与其关系密切的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一同投降共产党。汤恩伯将此事向蒋介石报告。1949年2月,陈仪被免去省主席职,之後开始被软禁。1950年4月陈仪被押解台湾,陈仪到台湾後,“即对任何人不再发一言一语,终日如老僧入定。”後囚禁於基隆,蒋侍从室主任林蔚劝他向蒋介石认错,写悔过书,蒋允许恢复其自由,但遭到陈仪凛然拒绝,说:“我有何错?我无错可认,他不高兴,可以杀我,我已年过半百,死得了,悔过书我不能写。”林蔚说:“总得让蒋先生下台。”先生说:“下不下台是他的事,我没有要他把我抓起来。”

1950年5月19日,蒋介石亲下纸条『枪决可也』指示台湾军事法庭判决陈仪死刑。陈仪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过“新生活运动”的“五虎上将”蒋鼎文打理一切,6月18日於台北马场町被枪决,抵刑场时,陈仪对行刑的人说:“向我的头部开枪!”便大步向前,直呼:“人死,精神不死”。陈仪死後,由五弟陈公亮收尸火葬,骨灰埋於今台北县五股乡,立碑曰:“陈公退素之墓。”。陈仪“伏法”后,汤恩伯“在其三峡乡寓中,如丧考妣,终宵绕室旁徨,痛苦不堪,复在私宅堂屋设灵堂,一连自书挽幛多幅”。

陈仪之妻为日本人,两人无子嗣。

注释

和陈仪相关的史料与研究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 陈芳明,1988,陈仪与谢雪红:二二八人物的再评价。台湾文化:13-19。
  • 陈景峰,2001,战後陈仪与CC派在台湾电影产业上的争夺。台湾风物 51:95-125。
  • 古怡青,1994,陈仪治台与二二八事变。史苑:78-93。
  • 黄英哲,1998,台湾省编译馆研究(1946.8 - 1947.5):陈仪政府台湾文化重编机构研究之一,见张炎宪、陈美蓉、杨雅慧编,二二八事件研究论文集,页93-118。台北:财团法人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
  • 黄英哲,2001,台湾省行政长官署宣传委员会研究(1945.11-1947.3):陈仪政府台湾文化重编机构研究之二。台湾历史学会会讯:24-40。
  • 郑士熔,《郑士熔细说二二八与陈仪》,传记文学2006年3月号,美国《侨报》2007年3月1日至9日连载。
  • 郑衣德,《郑士镕还原真相初衷》,2007年3月22日,美国《侨报》。
  • 赖泽涵,1991,陈仪与闽、台、浙三省省政(一九二六 - 一九四九)。台北:中华民国建国八十年学术讨论会
  • 李筱峰,1992,「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陈仪的对策,见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二二八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1),页167-94。台北: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会、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
  •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福建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7,陈仪生平及被害内幕。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 石弘毅,2000,陈仪的「悲剧性格」。历史月刊:28-34。
  • 苏嘉宏、王呈祥,2003,陈仪在台主政期间(1945-1947)的经济政策:孙中山先生「民生主义」的实践与背离。国立国父纪念馆馆刊:55-70。
  • 王晓波编,2004,陈仪与二二八事件。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
  • 翁嘉禧,1997,陈仪时期台湾经济政策之研究。国立中山大学中山学术研究所博士论文。
  • 薛月顺,1998,陈仪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兴废。国史馆馆刊 24:27-50。
  • 张富美,1992,陈仪与福建省政(1934-1941),见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二二八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1),页9-26。台北:二二八民间研究小组、台美文化交流基金会、现代学术研究基金会。
  • 招麦汉,1947,陈仪大闹台湾。香港:风雨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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