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链接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英语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 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1992年8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与欧盟性质不一样,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不是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上的一项协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的衍生。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一项国际协议,与条约非常的类似。 在美国法律中,它被作为国会-行政协定。

根据规章,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及透明化原则,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在权利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但对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障碍。

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後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经济贸易的影响,依据美国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区自1994年成立後,不但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至2000年,美国与墨西哥两国进口贸易总额每年均呈显着的成长,惟美国输往加拿大的成长,在四年前呈大幅增加,自1998年开始呈递减的趋势,美国、墨西哥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签署的最初仪'

外部链接

-->
  • < 前页
  • 1
  • 后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