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链接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英语: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 是
美国、
加拿大及
墨西哥在
1992年8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与
欧盟性质不一样,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不是凌驾于
国家政府和国家
法律上的一项协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于
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在
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的衍生。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一项国际协议,与条约非常的类似。 在美国法律中,它被作为国会-行政协定。
根据规章,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
最惠国待遇及透明化原则,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在权利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但对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障碍。
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後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经济贸易的影响,依据美国对外贸易统计资料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区自
1994年成立後,不但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至
2000年,美国与墨西哥两国进口贸易总额每年均呈显着的成长,惟美国输往加拿大的成长,在四年前呈大幅增加,自
1998年开始呈递减的趋势,美国、墨西哥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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