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葡政府1553年1999年12月20日)是澳门葡萄牙殖民地时期的澳门政府。因1999年12月20日之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简称也是澳门政府,为区别两者,传媒将殖民地时期的政府称为澳葡政府;不是官方用语。1999年12月20日起,澳门的殖民地时代结束,取而代之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葡政府时期,澳门曾被分为澳门市Concelho de Macau,又称天主之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范围为澳门半岛)和海岛市Concelho das Ilhas,包括氹仔Taipa)和路环Coloane))。澳门当时亦是葡萄牙的海外省。葡萄牙政变後,澳门成为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国领土直到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

沿革

葡萄牙人居留澳门後,於1583年明朝万历十年)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自治管理,但每年付500两白银予明朝政府为地租银。到1616年卡拉斯科被任命为澳督,但并没有到任。直至1623年,下一任澳督马斯卡雷尼亚斯正式到澳门到任就职。

在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後,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1851年和1864年分别侵占了氹仔路环两岛。

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签订了《友好通商条约》,同意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1928年4月《友好通商条约》期满後,国民政府於同年12月与葡萄牙重签《友好通商条约》,澳葡政府仍维持对澳门的占领和管理。

1955年,葡萄牙宣布澳门为海外省;1974年宣布放弃所有海外殖民地,同时宣认澳门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国领土」。直至1987年3月26日,中国与葡萄牙达成协议,并草签了《中葡联合声明》,声明“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於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88年1月15日,《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1999年12月20日,澳葡政府把管理权交还给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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