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冯梦龙少时有才情,“酷爱李氏(卓吾)之学,奉为蓍蔡”。博学多闻,广为同辈所钦服。为人旷达,不拘一格。曾与
文震孟、
姚希孟、
钱谦益等名人结社作文。屡考科举不中,落魄奔走,以坐馆教书为生。天启六年,
魏忠贤党逮捕周顺昌,冯梦龙也在被迫害之列。冯梦龙发愤着书,完成《
喻世明言》、《
警世通言》、《
醒世恒言》的编纂工作。
“三言”共一百二十篇,多为宋元明话本中艺术佳作,历来被读者称誉。同时期的小说家
凌蒙初在其《
拍案惊奇·序》中指出:「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着良规,一破今时陋习。而宋元旧种,亦被搜括殆尽。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不知一二遗者,皆其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已。」晚年冯梦龙仍孜孜不倦,继续从事小说创作和戏曲整理研究工作。冯梦龙将《
水浒传》与《
三国演义》、《
西游记》、《
金瓶梅》定为“
四大奇书”。又曾从事《
古今谭概》、《
太平广记钞》、《
智囊》、《
情史》、《
太霞新奏》等的评纂工作。
明崇祯7年至11年(西元
1634年-
1638年)任寿宁知县,当时福建寿宁盛行的溺杀女婴的陋俗,他亲自起草发布《》:“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忤逆……”,并严加禁止。崇祯十七年(
1644年),
李自成破北京城,崇祯煤山自缢,冯梦龙悲痛欲绝,他怀着中兴希望编撰《
甲申纪事》。後清兵南下,他努力进行抗清宣传,刊行《
中兴伟略》。清顺治三年(
1646年)春,梦龙忧愤而死,一说被清兵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