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是
中国古地名,是中国古籍所记载的
九州之一,而作为实际的行政区划,开始于
汉武帝时期。
先秦
《
尚书》、《
尔雅》、《
周礼》、《
吕氏春秋》等书中,都记载有九州,虽然对九州的具体记载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
周礼》记载:“河南曰豫州”。《吕氏春秋》中说:豫州在河水和汉水之间,是
周的所在地。
汉朝
汉武帝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为十三个州刺史部,其中豫州管辖现
河南东部和
安徽北部一带。但这里的州刺史部只是监察区,并无治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
东汉时期,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域,其中豫州治所为谯(今
安徽省
亳州),辖区在河南东部和安徽西部,下辖颍川郡、汝南郡2郡,梁国、沛国、陈国、鲁国4国。
魏晋
三国的
曹魏时期,豫州的治所在安城,下辖颍川郡、陈郡、鲁郡、汝南郡、谯郡、弋阳郡、阳安郡、襄城郡、汝阴郡9郡,以及梁国、沛国2国。
西晋时期,豫州治所在陈县(今河南
淮阳),下辖10个郡国。
南北朝
南北朝时期,州的数量增多,地域缩小,
南朝宋设有南豫州,治所在姑熟(今安徽
富涂),
南朝齐除南豫州外,还另设有豫州,治所在寿春(安徽寿县)。而北朝的
北魏设豫州和东豫州,治所分别在汝南(河南
汝南)和南新息(河南
息县)。
隋朝
到了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
杨坚废除
郡一级行政区划,改为州县两级体制,而
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恢复秦朝的郡县两级体制,豫州的名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