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是一种适应
电视广播特点、融合
舞台和
电影艺术的表现方法而形成的
艺术样式。一般分
单元剧和
连续剧,利用电视技术制作并通过电视网放映。
各地惯用简称
在
台湾,「电视剧」一词泛指不同类型的电视制作,包括
单元剧、
连续剧、
偶像剧、
类戏剧等,但基於台湾的
文化及语言环境,台湾当地所制作的电视剧一般会较常以「连续剧」一词称呼,至於
美国、
加拿大及
欧洲所制作的电视剧,只要是以
电影方式拍摄,皆以「
电视影集」,或简称「影集」称呼之,例如在美国制作的电视剧在台湾通常会称为「美国影集」。然而,「影集」一词乃属於地区
惯用词,台湾以外的地区对於外国制作的电视剧甚少以「影集」来称呼。
在
香港,「影集」一词所指的是
相片集,其中的「影」字跟「
摄影」一词的「影」字
同义,指相片,因此「影集」在香港只会解作相片集。至於对电视剧的称呼,香港人一般会称为「电视剧」、「电视剧集」,或简称「剧集」。跟台湾的情况不同,「影集」一词在台湾只会用来指外国电视剧,而「剧集」一词在香港则没有特别代表某地制作的电视剧,无论是香港当地或香港以外所制作的电视剧,都可用「剧集」一词称呼。
除了「剧集」一词外,另一个在香港常用,对电视剧的简称为「剧」,但通常「剧」一字的用法是按不同地区所制作的电视剧而加上该地区的简称连用,甚少单独使用「剧」一字来称呼电视剧,例如日本制作的电视剧会简称为「
日剧」、韩国制作的简称「
韩剧」、美国制作的简称「
美剧」等等。除了在香港外,「日剧」、「韩剧」、「美剧」等简称在
中国大陆也十分普遍使用。
播出方式
除
华人地区之外,世界上其他地区鲜有将电视连续剧在黄金时间做每日连续的形态来播出。原因是一旦
收视率持续落下风不易改弦更张,会给
电视台造成巨大的业务影响。首将连续剧做每日黄金时间连续播出并成功者为台湾
中视之《
晶晶》,播出之后因收视与反响上佳,从此成为台湾电视剧播放的最常见方式(即所谓
八点档)。此风随後在香港与中国大陆蔓延,且成功至今。纵使如此,在台湾,仍可常见因收视佳而将集数延长,或因收视差而
腰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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