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爲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直接隶属於中华民国总统府,任务包括人文及科学研究,指导、联络及奖励学术研究,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并兼有科学与人文研究。中央研究院於1928年南京成立,现位於台湾台北市南港区,现任院长为翁启惠

沿革

1927年4月17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七十四次会议在南京举行,李石曾提出设立中央研究院案,决议推李石曾(煜瀛)、蔡元培(孑民)、张人杰(静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组织法。5月9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九十次会议议决设立中研院筹备处,并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张人杰褚民谊许崇清金湘帆为筹备委员。7月4日,《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条例》公布,改列筹设中的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大学院的附属机关之一。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隶於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设立: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天文、气象、历史语言、国文学、考古学、心理学、教育、社会科学、动物、植物等十四个研究所。11月20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聘请学术界人士30人在大学院召开中研院筹备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联合成立大会,讨论中研院组织大纲及筹备会进行方法。议决先筹设各研究单位,计有:理化实业研究所、地质调查所、社会科学研究所、观象台四个研究机构,并推定各所常务筹备委员,积极展开筹备工作。 1928年4月10日,颁布《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中研院改为不属於大学院的独立机关。4月23日,特任蔡元培为院长。5月,启用印信。6月9日,第一次院务会议在上海东亚酒楼举行,宣告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创办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员是中国科学社社员,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国科学社在国际上作爲中国科学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在首任院长蔡元培任内,中央研究院陆续在南京、上海等地设立十个研究所,系由理化实业、社会科学、历史语言三研究所,以及地质调查所、观象台与自然历史博物馆演展而来。抗战期间中央研究院曾西迁昆明桂林重庆等地,抗战胜利後方复还京、沪。 1948年3月26日中央研究院院士选出,共81人。9月23日第一次院士会议举行,中研院之体制始告完成。

  • 理化实业研究所於1927年11月筹设,下有物理组、化学组、工程组。1928年7月分立为物理研究所、化学研究所、工程研究所,均在上海
  • 地质调查所於1927年11月筹设,1928年7月成立地质研究所,在上海
  • 社会科学研究所於1927年11月筹设,1928年5月正式成立,下有法制组、民族组、经济组、社会组,前两组在南京,後两组在上海1934年7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之北平社会调查所并入该所。
  • 观象台於1927年11月更名,下有天文组、气象组。1928年2月分立为天文研究所、气象研究所,均在南京
  • 语言历史研究所於1927年夏设於广州中山大学1928年3月在中山大学筹设历史语言研究,10月22日迁入广州柏园正式成立,後迁北平。体质人类学研究所於1944年由史语所第四组中抽出另设,抗战胜利复员後因限於经费,又由史语所收回接办。
  • 自然历史博物馆於1929年1月筹备,1930年1月成立於南京。1934年7月更名为动植物研究所。1944年5月分立动物研究所、植物研究所。
  • 心理研究所於1928年11月决定设立,1929年1月筹备,1929年5月正式成立,在北平
  • 数学研究所於1941年筹备。
  • 医学研究所於1944年筹备。
  • 近代物理(即原子能)研究所於1945年秋筹设,嗣因仓促迁台,未能完成。

中研院在台复兴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失守大陆,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全部以及数学研究所的部分图书迁至台北,暂存在桃园县杨梅镇火车站仓库;其余研究所皆留置於中国大陆,并发展为後来中国科学院之主体。由於多数院士及第一次院士会议所选出之第三届评议员32人亦都留在大陆,在台者不足法定人数,两会无法召集并行使职权,中研院陷入半停顿状态。

1954年,经朱家骅院长多方奔走,在台湾台北南港现址营建院区。

1957年,多方讨论出「以报到登记人数为实有全体人数」之办法并呈奉总统令-(准)-,於4月2日在台举行第二次院士会议,4月3日举行第三届评议会首次会议。同年12月,胡适继朱家骅之後担任院长。尔後经历王世-(杰)-钱思亮吴大猷等院长。

1994年,旅美学人李远哲返国接任院长。

组织

  • 院长
  • 副院长
  • 院士
  • 评议会
  • 学术谘询总会
  • 总办事处
    • 处长
    • 秘书组
    • 学术事务组
    • 总务组
    • 公共事务组
    • 计算中心
    • 仪器服务中心
    • 会计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各委员会

中研院院长遴选办法

依新版中研院组织法在2001年10月公布实施,其中的院长遴选办法规定,院长任期届满时,由院评议会就院士中选举院长候选人三人,呈请总统遴选并任命。院长任期五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中研院历任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