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秀不列颠帝国勳章(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简称
不列颠帝国勳章或
大英帝国勳章,是
英国授勳及嘉奖制度中的一种
骑士勳章,由-(zh-hans:英王;zh-hant:英王;zh-hk:英皇)-
乔治五世於
1917年6月4日所创立。勳章分民事和军事两类,共设5种级别,分别为
- 爵级大十字勳章 (Knight/Dame Grand Cross,男女皆简称「GBE」)
- 爵级司令勳章 (Knight/Dame Commander,男性简称「KBE」,女性简称「DBE」)
- 司令勳章 (Commander,简称「CBE」)
- 官佐勳章 (Officer,简称「OBE」)
- 员佐勳章 (Member,简称「MBE」)
在上面五等,只有获最上两等的授勳
英国或
英联邦王国公民才算取得
骑士爵位,可以在他们的
英文名称前加上「Sir/Dame」头衔,或在他们的
中文名称後加上「
爵士/
女爵士」头衔。如果有外国公民获最上两等的勳衔,他们只可当作名誉性质,并不能冠上任何头衔。
此外,原本还有一个
不列颠帝国奖章(British Empire Medal),获勳人士虽然并非不列颠帝国勳章的成员,但却与此勳章有联系。现时,不列颠帝国奖章已不再於
英国及其属土颁发,但是
库克群岛和部份
英联邦王国则仍有颁发。
本勳章的格言是「
为了上帝和帝'」(
For God and the Empir'),它是英国各骑士勳章中最低等级的一个,成员也是最多的一个。
组成
英国君主是本勳章的元首(Sovereign),并任命所有获勳的人士(但惯例上是根据政府所作的建议任命)。元首下一级是大团长(Grand Master),迄今曾有三人出任,他们分别是:
不列颠帝国勳章的各级受勳人数均有限额,爵级大十字勳章只限100位;爵级司令勳章只限845位,而司令勳章则只限8960位。就官佐和员佐两级而言,人数虽不设限额,可是此两级在每年授勳的人数分别不可多於858位和1464位。获勳的人选往往是由英国政府以及一些英联邦王国政府提出,而依照惯例,所以获委任到
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供职的
女性法官都可获得DBE勳衔,但相反,同等的
男性法官则只获册立为
下级勳位爵士。
尽管不列颠帝国勳章是众
骑士勳章之中人数最多的,但能够凭此勳章而取得骑士爵位的人数却相对较少。在
英国本土,取得不列颠帝国爵级司令勳章的人士其实只属少数,获勳人士向以外国公民和居於海外的英国公民居多。可是在另一方面,不列颠帝国女性爵级司令勳章却是英国荣誉系统之中最普遍的
女爵士级别,一般而言,如果有男士因功成为
下级勳位爵士,那麽同等的女士就可获爵级司令勳章。
本勳章大多数的获勳人士都是
英国公民,或是奉
英女皇为首的
英联邦王国子民。至於如果外籍人士获勳,则只可当作「荣誉会员」,这类人士并不设限,亦不受上面的数字所限制,不过,即使这类外籍人士获授爵级大十字勳章或爵级司令勳章,他们都不可以在英文名称前冠上「Sir/Dame」,或在中文名称後冠上「
爵士/
女爵士」头衔。然而,假如这类外籍人士日後入籍成为英国或英联邦王国的公民,那麽他们便自动成为「正式会员」,可以冠上头衔。
在不列颠帝国勳章设立之初,乔治五世曾一并设立了「不列颠帝国勳位奖章」(Medal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到
1922年,该奖章更名为
不列颠帝国奖章,虽然获授此奖章的人士并非不列颠帝国勳章的成员,但他们仍然会按民事和军事分类。不列颠帝国奖章一般授予低级别的政府官员或军官,至於高级别的政府官员则通常直接获授不列颠帝国勳章。自从
1992年起,英国政府不再提名任何人士接受不列颠帝国奖章,但部份英联邦王国政府至今却仍然有作出提名。
本勳章共设6位职员:高级教士、司祭长、秘书、注册官、纹章院长及传令官。勳章的高级教士由
英国圣公会内高级别的
伦敦主教担任;而司祭长则由
圣保罗座堂的司祭长出任。本勳章的纹章院长与不少司职
纹章的官员一样,并非
英国纹章院的成员;至於传令官则名叫
紫杖传令官,紫杖传令官不同於
嘉德勳章所附设的
黑杖传令官,他无须在
上议院供职。
服饰式样与标准佩章
不列颠帝国勳章的成员在重要场合上(例如君主登基大典和每4年一度的礼拜式)须穿上特别的服饰,而且各级不一,当中,服饰的样式曾在
1937年有大幅的改动:
-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勳章的获勳者会穿上斗篷(mantle),斗篷原为缎质,以紫色作主调,并配上白色的丝质装饰。不过现时已改为以粉红玫瑰色的缎质斗篷作主调,以及配上珍珠灰色的丝质装饰。至於在获勳者的左胸处,更会带上一枚星章(详见下文)。
-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勳章的获勳者会穿上领环(collar)。领环由黄金打造,左右对称,并梅花间竹地刻有代表皇家纹章的图案,与「GRI」(即「Georgius Rex Imperator」)字样各6件,而且两者之间均有狮子与皇冠样式的装饰。
在君主指定的领环日(collar day),勳章成员在重要场合要把勳章的领环戴在军服或晚礼服上。若果戴上了领环(不论是领环日还是加冕典礼一类的重要场合),就要把勳章悬挂在领环。此外,在授勳者去世後,其後人须将领环交出,但佩章等装饰则可保留。
在较不重要的场合,勳章的成员的衣饰则较为简单
- 只有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勳章与爵级司令勳章的获勳者能够佩带星章(star),并佩带於左边胸口。星章共有八块页,大小因应获勳者等第而异。另外,星章内有一绯红色圆环,上面写上勳章之格言;至於在圆环之内,星章之正中间,则绘有乔治五世与其妻玛丽皇后之像,但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则是不列颠尼亚的人像。
- 所有不列颠帝国勳章的获勳者均可佩带勳章,在1937年以前,勳章是系於紫色丝带上的,而军事勳章则会额外在丝带正中加上一条红色直线以资识别。而自1937年以後,勳章的丝带则一概改为粉红玫瑰色,并配上珍珠灰色之外沿,而军事勳章则额外在丝带正中加上一条珍珠灰色直线。另一方面,勳章之配戴方法因不同等级而异;首先,不论男女,就爵级大十字勳章的获勳人士而言,勳章系在绶带,而绶带会围绕右肩膀及左股,那勳章就会大约在左大腿顶方位置;而就爵级司令勳章与司令勳章的男性获勳人士而言,勳章会系在一条围绕着颈项的丝带,状如得奖的运动员一般。另外,官佐与员佐勳章之男性获勳人士会把勳章系在短小的丝带,挂在左胸处。最後就女性而言,除了大十字勳章之获勳人士以外,其他一律把勳章系在蝶形领结状的丝带上,再挂於左胸处。大抵上,勳章正中为一圆形,正面之布局与星章一样,有圆环在外,并且写上格言,而圆环内则绘有乔治五世与玛丽皇后之像,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则是不列颠尼亚的人像;而背方正中则写上「GRI」三个英文字,上方刻有一皇冠。此外,圆环以外,其正上、正下、正左和正右方都有一块页,使勳章成十字形,页的未端呈开三叉状,而向正上方之页,其顶上更置有一枚皇冠。爵级大十字勳章、爵级司令勳章与司令勳章的页皆为淡蓝色,而正面的圆环为绯红色;官佐勳章则完全金色,而员佐勳章为全银色。
- 在1957年,有关方面曾决定,所有因英勇行为而获此勳章的人士,其绶带、丝带或蝶形领结状丝带上皆可加上一特别图案,该图案为两块打交叉的橡树树叶。不过,自1974年起,此勳章不再授予作出英勇行为的人士,这类人士改为获授女皇英勇奖章。
- 就不列颠帝国奖'而言,此奖章为圆形,由银制造。正面是不列颠尼亚的坐像,外沿写上不列颠帝国勳章之格言,而奖章底部则写上「For Meritorious Service」之字眼,意指「为了有价值的服务」。奖章背面正中写上「GRI」三个英文字,底方则写上「Instituted by King George V」字样,意指「由乔治五世创立」,此外,获勳人士姓名会刻在奖章框边。不列颠帝国奖章常被直接称呼为奖'(the Gon'),它除了有正常版本外,还有微形版本。不论是须穿着白色蝶形领结的正式场合,还是须穿着黑色蝶形领结的非正式晚会,微形版不列颠帝国奖章都适合穿戴出席。
- 在2006年12月,有关当局宣布会推出一款翻领饰针,让所有不列颠帝国勳章与不列颠帝国奖章的获勳人士佩带。此饰针可於平日的普通场合佩带,底色为粉红玫瑰色和珍珠灰色,上有一枚微形版不列颠帝国勳章,呈金色http://www.honours.gov.uk/upload/images/www.honours.gov.uk/library/obe_rosette_4.jpg。此饰针只可让不列颠帝国勳章与不列颠帝国奖章的获勳人士另外购买,售价为15英镑。饰针之构想,是希顿·菲腊爵士(Sir Hayden Phillips)在2004年检讨英国授勳制度时提出的。但其实加拿大与澳洲等地方的加奖制度早已引入了饰针,所以菲腊爵士之提议只不过是使不列颠帝国勳章追上潮流而已。
小礼拜堂
不列颠帝国勳章的小礼拜堂位於
圣保罗大教堂(该教堂也代表
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勳章)东端的地下室,但大形的礼拜式则仍然在大教堂的主堂举行。礼拜式每4年举行一次,其间会正式任命新的爵级大十字勳章获勳人士。另外,圣保罗大教堂是在
1960年起为此勳章所专用的。
地位与特权
不列颠帝国勳章的所有成员都会列在排名名单之上,而所有男性成员之妻子也会列在名单上。此外,就爵级大十字勳章与爵级司令勳章的获勳者而言,他们的儿女与媳妇也会在排名名单占有席位。(一如其他勳位,人们可透受勳的父亲或丈夫而列入名单,但却不能透过受勳的母亲或妻子)。(请参见
英格兰及威尔斯排名名单,以得知受勳人士的确实地位。)
凡爵级大十字勳章与爵级司令勳章的男性获勳者均可在自己的姓名後加上「
爵士」头衔(如「
锺士元爵士,GB'」),而同等的女性获勳者则可在姓名後加上「
女爵士」头衔。凡爵士之妻子均可以在其夫姓名後加上「
爵士夫人」头衔(如「
锺士元爵士夫'」),但在英文文法上,则只可在夫姓前加上「Lady」头衔(例如「
Lady Chun'」)。相反,女爵士之丈夫不可因妻子之地位取得任何敬称。须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格式只适用於庶民,因为贵族、邦君只会在列出自己全名的时候才会引用上述格式,而他们在绝大多数的场合皆不会列出自己的全名的。另一方面,
英国圣公会的神职人员若果取得爵级勳衔,他们皆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头衔,亦不会有授爵典礼,但他们仍准在姓名後加上勳衔缩写以资识别。
不列颠帝国爵级大十字勳章之获勳者可在自己姓名後加上缩写「GBE」;爵级司令勳章的男性获勳者缩写是「KBE」,女性是「DBE」;司令勳章的获勳者缩写是「CBE」;官佐勳章的是「OBE」;而员佐勳章则是「MBE」。至於不列颠帝国奖章缩写则是「BEM」。
凡不是
英女皇的子民(意指不是
英国或不奉她为元首的国家公民),即使取得爵级勳衔,亦只作荣誉性质,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头衔,但这类人仍可以在姓名後加上勳章缩写。以
中华民国名将
陈策为例,虽然他曾获「KBE」勳衔,但他不可称自己为「
陈策爵'」或「
陈策爵士,KB'」,而只可称作「
陈策,KB'」。所有以荣誉性质取得爵级勳衔的人士均不会有授爵典礼,这类人士日後若果移民,成为英国君主的子民,那麽他就自动有权使用「爵士」头衔。
所有爵级大十字勳章之获勳者也可以在他们的
纹章上加上
护盾兽(纹章盾徽旁的扶持者,通常是动物,也有以人物作护盾兽)。另外,纹章之外亦可以围上圆环(上面写有本勳章的格言)以及领环。而圆环所示的位置,则必须在领环之外或之上。爵级司令勳章和司令勳章之获勳者则只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之外围上圆环。此外,纹章的样式亦可一并展示勳章,勳章须悬挂在圆环或领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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