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为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陆会议费城批准,当日兹後成为美国独立纪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於美国位於首都华盛顿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此宣言为美国最重要的立国文书之一。

沿革

背景

1760年代与1770年代间,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与大不列颠王国间之紧张关系持续升高,终在1775年爆发勒星顿与康克特之役(来克星顿枪声)(Battle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成为美国独立战争之先声。彻底独立一开始只是少数人的想法,直到强力压制殖民地自治的不可容忍法令(Intolerable Acts)通过後,视不列颠母国为压迫者的观点方日益广布。麻萨诸塞州1774年之沙福克决议(Suffolk Resolves)与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於1776年出版之小册常识等文告更加掀起了反不列颠之风潮。

起草与采用

1776年6月,麻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班杰明·富兰克林、维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斐逊、纽约州的罗伯特·李文斯顿(Robert R. Livingston)、康乃迪克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即後世所称之五人小组(Committee of Five))聚集起草合宜之文告以宣示独立之决心。五人小组决议,宣言由托马斯·杰斐逊独力起草後对富兰克林与亚当斯展示,富兰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订了其中48处。杰佛逊後据此誊录了一份修订版,由五人小组於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陆议会。

1776年6月7日维吉尼亚理查·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上呈李氏决议文(Lee Resolution)至大陆议会;7月2日,正式宣告独立。决议文中写道:

『兹决议:合众殖民地(United Colonies)为,亦应是,自由独立之国家,其免除自身对不列颠王室之拥戴;其与大不列颠国之一切政治联系为,亦应是,彻底无效。』

("Resolved: That these United Colonies are, and of right ought to be,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 that they are absolved from all allegiance to the British Crown, and that all political connection between them and the State of Great Britain is, and ought to be, totally dissolved'")

大陆议会宾夕法尼亚独立厅采纳独立宣言时,曾小幅重写部分总纲。宣言全文於8月10日送达伦敦。

复写本与副本

1776年7月4日,大陆议会决议采用本宣言,其手写之初稿由议会主席约翰·汉考克与秘书查尔斯·汤森(Charles Thomson)签署後,即送往数个街口外的的约翰·当列普(John Dunlap)印刷厂印制。当晚即产出150份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称当列普单面印刷版(Dunlap broadside)。其中一份於七月六日送达乔治·华盛顿将军手中,他於七月九日对驻紮於纽约的部队宣读。尚存的25份当列普单面印刷版为本宣言最古老之现存版本,手写之原稿今已不存。

七月十九日,大陆议会裁示,手抄誊录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与会代表签署。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Timothy Matlack)在议会秘书之协助下,大字正体誊录而成。大部份与会代表於1776年8月2日签署本宣言,依据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数名代表因未出席会议,须於日後补行签署,其中有两名代表甚至根本没有签署。後来才加入大陆议会的代表们允获补签,最终共有56名代表签署本宣言。这份原稿今展示於国家档案署。

1777年1月18日,大陆议会裁示,本宣言应更广为传布。经由玛丽·凯瑟琳·高达德(Mary Katharine Goddard)制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仅列出汉考克与汤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签署人。

1823年,印刷专家威廉·史东(William J. Stone)衔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之命,制作与原件毫无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东使用湿墨转印法,即湿润原件之表面,并将原件上的部份油墨转印至一片铜质平板上。该铜质转印板後经蚀刻,用以反覆压印,制作副本。1776年,制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纪时的不当保存而历尽风霜,史东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为现代重制品的基础。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宾夕法尼亚的史坦因与西斯特(Steiner & Cist)译为德文,印刷成单面不折叠的形式。

宣言签署人

大字正体誊录本上最先签署,也是最出名的签署者为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签署人中的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後来当选总统。当时,26岁的爱德华·罗特里吉(Edward Rutledge)为最年轻的签署人,70岁的班杰明·富兰克林则最年长。

56名签署宣言的与会代表依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罗列於後(由北而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