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一般称为日本首相;有时简称总理,雅称宰相

日本第一任的首相为伊藤博文,最初的时候是由推翻德川幕府明治维新有功的人担任首相。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中没有关于首相的规定;根据该宪法的内阁组成之规定,具有政治实力的人组成的枢密院推荐首相,由天皇任命首相。第二次世界大战後的《日本国宪法》规定,国会提名首相人选,再由天皇任命;同时,根据《日本国宪法》第66条第2项,军人不能成为内阁总理大臣。现任日本首相为福田康夫

首相权限

根据日本国宪法,首相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 组织内阁,任命并任意罢免国务大臣(宪法68条)
  • 允许对在任国务大臣起诉(宪法75条)
  • 代表内阁向国会提出议案(宪法72条)
  • 代表内阁向国会报告一般国内事务与外交关系(宪法72条)
  • 代表内阁指挥监督各个行政部门(宪法72条)
  • 与专职国务大臣共同签署法律及政令(宪法74条)
  • 主持内阁会议(内阁法4条2项)
  • 指定内阁总理大臣及专职国务大臣的代理人(内阁法9条、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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