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伊丽莎白二世; zh-hans:伊莉莎白二世; zh-hant:伊丽莎白二世; zh-hk:伊利沙伯二世)-(,全名:-(zh:伊莉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zh-hans:伊莉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zh-hant: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 zh-hk:伊利沙伯·亚历山大·玛丽·温莎)-,,
1926年4月21日—),现任
英国君主,是
英国、
英联邦及15个成员国的
国家元首,同时也是
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之首,信仰的守护者”(
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于
1952年2月6日登基,是目前在位时间第2长的国家元首(仅次於1946年上位的
泰国泰王
蒲美蓬·阿杜德),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宪法地位
在英国,伊丽莎白二世的王位是根据
1701年的《
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
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
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王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
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
英国王位继承)
在认可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5个
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
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
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
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早先的《
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来区分
英国的
殖民地和英帝国的
自治领,根据该法令,“任何可能改变王位继承和王室头衔的法律都必须在获得
英国议会和所有自治领议会的同意后才可实施。”而这15个在独立后继续承认女王(或国王)为其国家元首的国家事实上取得了近似于这种自治领的地位,虽然根据《威斯敏斯特法令》这些国家并非自治领,也无权单独决定改变继承方法。当伊丽莎白二世去世后她的后人将根据这些国家的宪法成为其国家元首,而非根据继承原则。
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
元首的16个国家:
早年生活
伊莉莎白二世出生在
伦敦外祖父母的家中,她的曾祖母是
亚历山德拉王后,祖母是
玛丽王后。她的父亲当时还是约克公爵, 10年后成为
乔治六世。
伊莉莎白在其母亲
约克公爵夫人的督导下在家中接受教育。她的
历史老师C·H·K·马丁是
伊顿公学校长,除此之外她还学习各种语言(她的
法语讲得很流利)。
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她提供
神学方面的指点,她一直是名虔诚的
圣公会会友。
1936年伊丽莎白的伯父
爱德华八世退位,她的父亲继位为国王,成为
乔治六世,她也立即成为王位的继承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伊莉莎白13岁,她与妹妹玛格利特公主都到
苏格兰的
巴尔莫勒尔避难。当时有人建议两位公主应该到
加拿大避难,遭她们母亲反对:“孩子们不能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离开,我不能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离开,而国王不能在任何情况下离开。”
1940年伊莉莎白公主首次发表广播,对象的是所有避难中的孩子。
1945年伊莉莎白公主说服父亲,允许她直接参与协助打赢战争。她参与了一个支援战争的妇女团体,在那里她的编号是第230873号伊莉莎白·温莎第二中尉。这是她第一次与其他孩子共同受训。据说她本人非常喜欢这次经验,也正是因为这次的经验,使她之後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而不是让他们在家学习。
1947年伊丽莎白首次外访,她与她的父母亲到了
南非。在她21岁生日那天她对英联邦和帝国做了广播,宣誓将终身投入到对英联邦和帝国人民的服务中。
1947年
12月20日伊丽莎白与
希腊的
菲利浦王子结婚。菲利浦是她的
第三代表哥,他俩的高祖母都是
维多利亚女王(菲利浦王子在结婚前宣誓放弃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在
爱丁堡公爵这个头衔之前他没有任何头衔,就叫作菲利浦·蒙巴顿中尉)。伊丽莎白又同时持有爱丁堡公爵夫人的称号。这桩婚事非常适合一位即将继承王位的女性,因为她的夫君接受过王室训练,却又不会继任另一国的王位。但是这桩婚姻却不是刻意安排的,两人的关系经历了许多考验,最终也是在她本人的坚持下达成的。这些考验包括菲利浦不忠的流言,和伊丽莎白祖母和父母对於菲利浦的四个姐姐们都是德国籍王妃所引起的猜忌。 当时健在的三位姐姐不被邀请出席弟弟的婚礼, 母亲由于在英国出生及成长则获准出席.
婚后夫妇两人居住在伦敦的
克莱伦斯宫(Clarence Palace)。他们育有四个孩子(见下)。虽然英国的王朝被称为
温莎王朝,夫妇两人同意他们的孩子应该使用蒙巴顿-温莎(Mountbatten-Windsor)作为他们的姓氏。
从
1951年起
乔治六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伊丽莎白开始代替父亲出席在公开场合中。那年她访问了希腊、
意大利和
马耳他(当时菲利浦随军驻扎在此)。
10月她又访问了
加拿大和
华盛顿。
1952年1月伊丽莎白和菲利浦又访问了
澳大利亚与
-(zh:新西兰; zh-hans:新西兰; zh-hant:纽西兰; zh-hk:新西兰)-。
2月6日他们在访问
肯尼亚时得知伊丽莎白的父亲已经去世。在继位一刻她身处一家树上旅馆。她的加冕典礼于
1953年6月2日在
西敏寺举行。
女王生涯
在加冕之后伊丽莎白和丈夫菲利浦搬到了伦敦市中心的
白金汉宫。但是像之前所有的国王一样,伊丽莎白并不喜欢居住在白金汉宫。对她而言,位于伦敦西部的
温莎城堡才是她的家。她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是在苏格兰的
巴尔莫勒尔城堡度过的。
伊丽莎白女王是历史上外访最多的国君。
1953年至
1954年她和菲利浦花了半年时间周游世界,她也成为第一个访问
澳大利亚、
新西兰和
斐济的在位君主。
1957年10月她到
美国进行
国事访问,
1959年则又访问了
加拿大。
1961年她首次访问
印度和
巴基斯坦。她访问过大多数
欧洲国家和许多欧洲以外的地区,并经常出席英联邦首脑会议。
在伊丽莎白继位初期有许多人认为一个“新伊丽莎白时期”即将到来。但是事实上她必须面对英国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落日帝国、逐渐衰弱的军事与经济强权和逐渐瓦解中的松散组织英联邦。她不断努力试图保持前殖民地与英国的特殊关系,在一些时候——例如
南非——她为保持这种关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伊丽莎白女王在宗教、道德标准和家庭事务上非常保守。她对待宗教责任十分严肃,并将她的加冕誓言看得很重。这是为什么她不太可能退位的原因之一。像她的母亲一样,伊丽莎白女王从来没有原谅爱德华八世选择退位,因为在她看来他抛弃了自己的职责,并迫使自己的父亲负担其这个责任,而这一责任又被视为是缩短其父亲寿命的罪魁祸首。她利用自己的权威阻止了她的妹妹玛格利特嫁给一个离过婚的男人。而多年来她也拒绝承认她的儿子
查尔斯王储与情人
-(zh:卡米拉; zh-hans:卡米拉; zh-hant:卡蜜拉; zh-hk:卡米拉)-·帕克·鲍勒斯的关系。
政治上,她的立场则比较模糊,虽然她并非从未在公开场合上表达过她对政治的看法。她与所有政党中的许多政治人物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一般认为她最喜欢的首相是
温斯顿·丘吉尔、
哈罗德·麦克米伦和
哈罗德·威尔逊。她最不喜欢的首相当然是
-(zh:戴卓尔夫人; zh-hans:玛格利特·撒切尔; zh-hant:玛格丽特·柴契尔; zh-hk:戴卓尔夫人)-。她与前任首相,也是第一位在她继承王位之年出生的首相
托尼·-(zh:贝理雅; zh-hans:布莱尔; zh-hant:布莱尔; zh-hk:贝理雅)-的关系则相当不错。
女王只有在那些可能影响到英国统一的议题上公开她的立场。她曾表示支持
英格兰与
苏格兰继续保持统一,因此激怒了一些苏格兰
民族主义者。她对
北爱尔兰《
贝尔法斯特协议》的赞誉也引起了很多
联邦主义者的反对。
虽然王室其他成员经常引起许多争议,特别是女王的孩子们在
1980年代和
1990年代所经历的婚姻问题,女王本人较少引发争议,并基本上受到英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虽然与过去相比有所放松,她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得依然十分正式。由于她在公开场合中不愿表达自己的情感,使得英国公众无法对她产生更深的感情。
伊丽莎白二世从来都没有不受到欢迎,至少没有比维多利亚女王在其统治时期更不受欢迎。唯一一次引起公众不满的是在
1997年-(zh:戴安娜; zh-hans:戴安娜; zh-hant:黛安娜; zh-hk:戴安娜)-王妃去世后,女王和王室其他成员并没有参加公众悼念活动。这引起许多一般都是亲王室的小报的批评,让英国人觉得王室冷漠、不近人情。
许多人认为,女王不太喜欢戴安娜,认为她对王室产生破坏作用。最后由于巨大的公众压力全体王室成员不得不在王妃的灵柩经过白金汉宫时向它鞠躬。女王也罕见地以电视直播的形式表达对戴安娜去世的哀悼。伊丽莎白二世的这种改变可能是王太后和布莱尔游说的结果。
1997年以后伊丽莎白二世就重新获得了之前那种受人尊敬的国家元首之形象。
2002年全国为她庆祝登基50年大典,当年她巡游了全英国,对多个英联邦国家做了国事访问,还出席了多场游行活动与音乐会。6月,数千人聚集在白金汉宫外参加名为“王宫派对”的活动,全英各地的许多音乐家都云集在此表演。令人伤感的是庆祝活动期间王太后却不幸去世。
在她的母亲和妹妹去世后,她与她的子女的关系有所亲近。她与她的媳妇
威塞克斯伯爵夫人的关系特别融洽。不过她与她的儿子
查尔斯王储还是很少见面。虽然她不支持王储与卡米拉的关系,最近她曾多次公开暗示已经能够接纳卡米拉。另一方面她与她的孙子孙女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特别是
威廉王子和
扎拉·菲利浦斯。
2003年,一向身体健康的女王进行了三项手术。1月她动手术移除了右
膝盖破碎的
软骨,12月又在左膝盖进行了类似的手术,并又修补了脸部的器官损害。外界曾经猜测这是由于
皮肤癌引起的,不过白金汉宫表示女王并无大碍。
最近的一系列手术让人担忧伊丽莎白女王操劳过度,应该多加休息。虽然女王已经年届80,她本人已经公开表示无意退位。许多接近伊丽莎白的人说女王不可能自行退位。但是她同意让她的子女负担更多国事活动。她也开始减少外访次数(一般来说她每年都会做两次国事访问和两次英联邦国家的访问)。但像她的母亲,她只有到身体无法负荷的那天才会停止工作。
最近几年公众发现伊丽莎白女王在公众场合表现出更多的情绪。虽然她大多数时候还是保持国君的庄严形象,她开始在公众场合微笑,并在为
911事件死难者举行的西敏寺悼念会上流泪。
政治角色
在英国,女王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与
上议院和
下议院共同构成了整个立法机构。但在实际上,女王的权力只是象征性的。女王能够合法地批准或否决法案,但是自
1707年以来就从来没有一个英国君主曾经否决过法案。在每年新一届议会开幕是女王也按惯例需要发表讲话,勾划该年度的立法议程,但是这些讲稿都由她的大臣们负责撰写。
女王在行政机关也拥有象征性的角色。
英国政府被称为“女王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技术上是由女王负责任命大臣。但事实上女王不能任命或罢免大臣、官员;首相一职一般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然后由首相“建议”女王任命其他内阁成员。而且
英国政府也不向女王负责,它必须向
下议院负责,即间接地向
英国选民负责。女王也参与到国家的司法体制中,法庭以她的名义行事,政府也为了女王提起公诉。
但是女王不能作为国家元首被起诉或控告,她也不能作为个人被控告(虽然君主作为一个
法律实体是可以被控告的)。不过在英国法律中女王却是一个
自然人,必须像其他所有人一样遵守法律。但是女王是否能够在触犯法律时被控告却是未定的。在
17世纪的英国革命期间,议会曾经控告
查理一世叛国,但在
查理二世上台后整个过程被宣告非法。
首相必须每周会见女王,这种会面是十分正式且严肃的。对首相来说,与女王的会面可能要比接收下议院质询更加重要,因为首相给女王的汇报往往更加详细、坦诚。即使是反对君主制的首相们也十分看重与女王的会面。
女王也经常会见
苏格兰首席大臣(Scottish First Minister)。曾经是
苏格兰君主们居住的王室宫殿
荷里路德宫(Palace of Holyroodhouse)也重新得到利用,现在一般都有一名王室成员居住在此(往往是
威尔士亲王)。女王也查阅
威尔士议会的报告。
虽然传统上女王不得直接介入政治,已经在位多年的女王是自
丘吉尔以来所有
首相的密友,再加上她对世界领袖们的良好关系,使得她所表达的每一点意见都会被首相们仔细斟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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